§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大有先生、总经理王一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素娥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887,299,444.19 | 888,066,176.33 | -0.0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66,176,179.70 | 362,591,567.90 | 0.99% |
| 股本 | 199,527,960.00 | 199,527,960.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1.8352 | 1.8172 | 0.99%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28,149,265.31 | 123,147,530.82 | 4.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84,611.80 | 3,572,573.72 | 0.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7,463.55 | 17,136,550.91 | -86.7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14 | 0.0859 | -86.73%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180 | 0.0179 | 0.56%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180 | 0.0179 | 0.56% |
| 净资产收益率 | 0.98% | 1.02% | -0.0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1.01% | -0.06%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471.63 |
| 所得税的影响数 | -29,367.91 |
| 合计 | 88,103.7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15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952,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8,169,0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西安皇城医院 | 5,48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闫文胜 | 2,0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9,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博睿 | 1,0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彭书鲁 | 866,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滨 | 848,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萍 | 549,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00.17万元,上升4.06%,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拓展主业,新增营业网点增加收入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86.91万元,下降86.7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增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转让西安西京国际饭店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受让西京国际饭店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的议案》,本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西京国际饭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作为子公司的西京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目前将相关土地、房产注入子公司的工作正在进行;西京国际饭店的转让事项政府有权部门尚未批复;公司将依法合规推动项目进展。
2、绿色工业化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项目已经完成了规划设计、地质勘探、施工设计等工作,并按照国家及陕西省有关工程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完成了土建工程监理和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证照手续,项目已经进入施工阶段,预计在2009年年内完工投入运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无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李大有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