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秦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新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振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604,249,303.97 | 589,069,814.54 | 2.5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61,576,150.86 | 364,105,373.70 | -0.69% |
| 股 本 | 99,458,689.00 | 99,458,689.00 | 0.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64 | 3.66 | -0.55%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41,628,191.55 | 25,239,363.74 | 64.9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29,222.84 | -9,198,987.50 | 72.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40,300.97 | -60,205,902.07 | 92.2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5 | -0.61 | 91.8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 | -0.10 | 70.0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3 | -0.10 | 70.00% |
| 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2.68% | 1.9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2.71% | 2.21%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32,560.1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4,884.03 |
| 合 计 | -707,676.15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项目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25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银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0,4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田昆华 | 39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晔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雨番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业升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晓迎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1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股限公司 | 16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房曼玲 | 1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0.00%,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盈利能力提高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1.8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回收应收账款较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936.11万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遵守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长秦勇承诺:1.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不与股份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不投资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此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承诺:在公司股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遵守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09年1-- 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30%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34,472.0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服务对象采取限产措施,压缩投资规模,同时降低服务价格5%-10%,这将影响本公司现有业务的收入水平,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中期业绩。但公司将采取开拓新的业务市场、挖潜增效降低成本等措施,将上述因素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