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杭州华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建”)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信达中建”)、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公司”)、杭州君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君和”)共同出资设立。现三家公司将按原持股比例对杭州华建增资8,000万元,其中,宁波信达中建增资4,080万元,浙建公司增资3,120万元,杭州君和增资800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2009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对杭州华建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四名关联董事贾放先生、马立明先生、宁桂兰女士、刘社梅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华建现注册资本金为4000万元,由宁波信达中建、浙建公司、杭州君和共同出资设立,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宁波信达中建 | 浙建公司 | 杭州君和 | 合计 |
| 出资额(万元) | 2040 | 1560 | 400 | 4000 |
| 持股比例 | 51% | 39% | 10% | 100% |
为使杭州华建更好地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信达中建计划拟与其他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对杭州华建增资,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宁波信达中建 | 浙建公司 | 杭州君和 | 合计 |
| 出资额(万元) | 6120 | 4680 | 1200 | 12,000 |
| 增资额(万元) | 4080 | 3120 | 800 | 8000 |
| 持股比例 | 51% | 39% | 10% | 100%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浙建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注册地址:杭州市保俶路62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所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及租赁,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房层维修,建材、机电销售。
2、关联关系介绍
浙建公司成立于1986年,原隶属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注册资金叁仟万元,2002年7月,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划转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同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还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建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华建此次增资额度为8000万元,其中:宁波信达中建增资4080万元、浙建公司增资3120万元、杭州君和增资800万元,增资后杭州华建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三家股东分别持有51%、39%、10%。
杭州华建所开发的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新区余政挂出(2007)55号地块,该项目占地面积为62,04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开发产品主要包括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和少量商业用房等。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对杭州华建增资扩股,能有效增强杭州华建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杭州华建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大为先生、刘慧勇先生、邓海魁先生事前一致认可本次交易,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大为先生、刘慧勇先生、邓海魁先生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此项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相关关联法人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意见函;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