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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0-012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10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刊登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9月 7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文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对该项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600,000股,其中同意70,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孙冬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箹一箹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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