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1-04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1-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上海星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裕)未按期向我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2011年7月20日,我司委托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就我司委托贷款业务向借款客户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星裕归还我司委托贷款本金37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等。 2011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宁波江东区人民法院(2011)甬东商初字第122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上海星裕归还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37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等。 2、如上海星裕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可就上海星裕抵押给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的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的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保证人沈永培、顾小英、沈丽青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