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打击囤地 政府执行力不能打折 2011-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达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部昨日就《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办法》12年来的首次修订。对此,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修订草案中对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责任的确定及对闲置土地的查处等规定更加趋于规范,短期对房地产企业形成压力,但是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关键要看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 在修改草案中,对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在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方面,闲置土地的认定比较复杂,只有理清其中的关系,才能更合理地处置。本次修改草案中就增加了对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使执行更加有操作性。 “该修改草案的公布将进一步规范开发商的开发经营活动,遏制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及通过囤地获取超额的土地增值收益。短期来看,该修订办法对开发商形成一定压力。”华泰证券研究员张平分析认为,开发商需加快开发现有的土地储备,在目前行业调控持续高压的环境下,加快开工建设势必对开发商的资金面带来更大压力,从而压缩开发商利润空间。此外,开发商拿地的动力亦将减弱,将影响土地市场的成交情况。长期而言,该修改草案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开发商加快对现有土地储备的开发速度,有利于未来供应量的释放和提升,从而调节市场供需水平,改善市场均衡关系。 不过,长江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苏雪晶则认为,修改草案与原来的办法内容差别不大,对于闲置满一年要按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将无偿收回的处置办法以前就有,因此修订草案对于行业及市场的影响并不大,关键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广发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赵强对此表示赞同,他也认为修订草案对市场影响不大。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