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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6版)

  (三)土地房产会计处理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土地房产的会计处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1、 列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

  ■

  2、 列入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

  3、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

  以下资产由于相关权属证明于基准日后取得,在201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上无账面价值,截至基准日未进行会计处理。

  1、土地使用权

  ■

  2、房屋建筑物

  ■

  (四)本次重组中土地房产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分为两类,一类为固定资产,另一类为投资性房地产,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类房屋建筑物共计12处,本次涉及该12处房产的评估依据如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②《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③《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50291—1999;

  ④《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984年11月8日);

  ⑤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08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⑥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2012年12月《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

  本次固定资产类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

  由于该房屋建筑物类采用成本法评估,因此未按市场法筛选同类可比资产转让价格进行比较分析。

  (2)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1)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方法、评估依据、评估结果

  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共计4处,本次涉及该4处房产的评估依据如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②《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9]211号《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④《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50291—1999

  ⑤周围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

  2)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①合众大厦三处房产(房地证津字第103021300036号、103021300034号、103021300035号)

  该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12,160元/平方米,因三处房产面积相同,房地产评估值均为2,054,918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②德维担保房产

  该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14,186元/平方米,房地产评估值为84,995,703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2、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1)本次置入资产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②《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9]211号《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④《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50291—1999

  ⑤周围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2)土地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①房地证津字第124021300946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207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3,108,912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②房地证津字第124021300904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102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1,294,166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评估单价与案例单价比较,单价较低的原因为:该宗土地为划拨地,评估值中扣除了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③房地证津字第109021301257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为336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7,816,267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④房地证津字第121021300238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99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1,550,340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评估单价与案例单价比较,单价较低的原因为: 2013年3月4日,被评估单位对该宗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取得了新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121021300190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金额为1,269,000 元,折合每平方米81元,评估值中扣除了上述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⑤房地证津字第103021300036号、103021300035号、103021300034号土地

  该三宗地为合众大厦办公用房坐落的土地,其价值包含在合众大厦办公用房评估值中。合众大厦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评估,房地价值合一。

  ⑥房地证津字第112021300132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336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2,777,141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⑦房地证津字第108031300331号土地

  该宗地由于周边无类似交易案例,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单价为327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79,080,241.00元。

  ⑧房地证津字第108031300231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453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4,902,185.00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评估结果比周边案例比较,价格较高的主要原因为被评估宗地的土地级别为滨海6级,周边案例的土地级别均为滨海7级。

  ⑨房地证津字第104031302291号土地

  该宗地为滨海水业办公用房坐落的土地,其价值包含在办公用房评估值中。该处房产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评估,房地价值合一。

  ⑩房地证津字第124031303519号土地

  该宗地由于周边无类似交易案例,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单价为228.90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1,831,209.00元。

  房地证津字第113021304975号土地

  该宗地由于周边无类似交易案例,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单价为158.2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3,624,678.00元。

  房地证津字第108031301352号土地

  该宗土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217.70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3,644,537.00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评估单价与周边案例比较价格较低的原因为:被评估单位宗地为划拨用地,需要扣除30%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房地证津字第121031300893号土地

  改宗土地采用市场法和成本逼近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评估单价为122元/平方米,宗地评估值为3,142,659.00元。

  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如下:

  ■

  评估单价与案例单价比较,单价较低的原因为:被评估单位土地为划拨地,评估结果中扣除了30%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五)安达供水所使用土地房产未取得相关权证事项的说明

  1、《大港安达工业园供水协议书》的签署背景及主要条款

  大港经济开发区安达工业园占地4平方公里,是天津市大港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安达供水所运营供水管线距该园区取水泵站仅400余米,为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为大港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广泛的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于2004年签订了《大港安达工业园供水协议书》。协议约定,安达供水为大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可持续的优质水源保障,水价执行天津市自来水价格标准,大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40亩的水厂建设用地,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

  自上述协议签署至今,安达供水已在该地块上完成了水厂建设,供水业务持续正常开展。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大港经济开发区负责提供安达供水水厂建设和运营所使用的土地,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由于协议签署至今当地政府部门尚未完成该地块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故该地块一直不具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安达供水及大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安达供水利用该地块实施水厂建设及运营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该地块如不再允许安达供水无偿使用的影响、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由安达供水负责运营的聚酯水厂工程已于2013年初试供水,聚酯水厂的供水范围覆盖大港安达工业园。安达供水坐落于无证土地上水厂的供水任务逐步过渡由聚酯水厂提供。原水厂主要用于增强公司的供水保障能力以应对未来供水需求的增长。由于滨海水业已具备利用聚酯水厂的供水能力保证安达工业园的正常供水需求的能力,因此,对该地块的使用不会产生依赖,该地块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该地块如不再允许滨海水业无偿使用,公司将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做出合理经营决策,以保障公司的经营业绩。

  3、安达供水该地块房屋建筑物评估情况

  (1)房屋建筑物用途及概况

  本次评估房屋包括办公房、厂房和附属用房等,用途为安达水厂生产、经营管理,建筑结构均为分别为砖混结构、钢结构。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包括,道路、围墙、大门、室外给排水、和室外电缆等,均为安达水厂

  本次评估建(构)筑物坐落于大港开发区安达工业园内。其四至为:东临新康电动车公司,南临空地,西临立达大街、北临安裕路。厂院内共有各类房屋建筑物共14项,总建筑面积 1,580.74 平方米;该评估资产为天津安达供水有限公司生产、办公和附属用房;构筑物及配套设施共13项。建筑物、构筑物陆续建成于2004年至2009年。

  以上房屋建筑物办公房为精装修,其他建筑物均为普通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有上下水和动力、照明电源。房屋建筑物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较好。建筑物结构完好,无下沉、变形及开裂等现象,可以正常使用。

  (2)资产核实的方法和结果

  评估小组于2013年1月11日进入现场,评估人员首先对照建筑物评估明细表所列的项目与实物进行核对,包括:建筑物数量、建筑面积、建成时间、权属情况及后期是否进行过改造、修缮及装修等,对于发现的漏项和错项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在此基础上工程技术人员对房屋和构筑物进行了逐项察勘。勘察中主要依靠观察法,没有使用任何仪器,凭借技术人员的经验,通过对建筑物的直接的观察,以建筑物有无变形、开裂,来判断基础是否下沉、结构是否异常;以屋顶有无渗漏,判断屋面防水是否损坏;对门窗观察其开启是否灵活、油漆是否脱落;对内外装修、地面观察其有无裂缝、空鼓、碱蚀、脱落;对上下水管道、配件、电器、灯具等观察其外观新旧程度和使用是否灵活有效。通过观察、判断对各部位的新旧程度给予相应的分数。

  以上观察、判断仅限于对建筑物外表的观查,仅为评估时使用。评估人员不对上述建筑物、构筑物的内在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隐患以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出任何承诺。

  (3)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状况

  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由大港开发区提供使用,委估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产权证明文件,仅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办理房产证的说明和资产实际坐落地点及目前状况,了解该项评估资产权属。

  以上评估所有无证的房屋建筑面积共计为 1,580.74 平方米。

  (4)评估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办房产证的说明;

  3)评估房屋和土地的实际状况和周边情况勘察、询问记录;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部分工程建设合同、协议、部分付款凭证;

  5)按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年《天津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2008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和《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及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等专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6)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厂区建筑平面图、废水回收池施工图及评估人员了解和搜集的有关资料;

  7)天津市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的有关标准;

  8)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贷款利率标准;

  9)管网的工程结算和竣工图纸;

  10)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市政工程量清单常用数据手册》;

  11)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2012年12月份《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12)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施工的常规做法;

  13)其他相关资料。

  (5)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特点,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中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槽进行估算。

  (6)估价测算过程

  根据现场勘察记录,结合所评估的建(构)筑物结构特征、装修标准和附属设备配套情况,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工程合同、结算和各种工程费用支出明细和天津市现行的《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和《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及工程的预(结)算造价资料,并按现行标准考虑其前期费用、其他费用、管理费、资金成本等必要的费用,计算出建筑物于评估基准日时点的重置全价。

  1)重置成本的计算

  重置成本包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和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期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建安综合造价×(1+前期和其他费用的费率)×(1+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1+建设期资金成本)

  ①建安综合造价,按建筑物的实物工程量,参考委托方提供的投标报价资料、现行的建安市场价格和天津市2008年《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和《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及《工程计价办法》及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进行估算;

  ②前期和其他费用包括: 可行性研究费、环评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费率=7.62%;;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a+b)×1.50%;

  ④资金成本(贷款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考虑,根据委估资产的总体规模,工程建设周期按一年,并假设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7月6日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标准(一年期,年利率=6.00%)计算。贷款利息=6.00%×1/2。

  2)成新率的确定

  对成新率的确定,采用综合法予以确定。根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鉴定标准》,结合建筑物设计、使用、维护、修缮、保养情况,采用观察法分别对各分部工程进行打分。再依据各部位在建筑物中所占的权重,分别计算出各部位的实际得分,进行加和,得出观察法成新率(占60%);参照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按照年限法公式计算出年限法成新率(占40%)。

  年限法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观察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对隐蔽工程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3)评估净值的确定

  评估净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7)评估结果

  单位:元

  ■

  (8)评估增减值分析

  1)本次评估建(构)筑物和大部分管网建造时间较早,当时的建造成本较低,而评估是按照基准日的建筑市场的价格标准计算的,其建筑材料、人工费等价格有了增长,造成评估增值。

  2)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按照财务制度计提折旧,由于多数建(构)筑物建成时间较早,其账面净值较低。而评估时按照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评估建(构)筑物的实际状况,重新计算了成新率,造成评估增值。

  四、置入资产涉及输水管线情况说明

  (一)滨海水业及子公司输水管线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由滨海水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的原水输水管线共计10条,其中滨海水业拥有3条管线的所有权,分别是: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引滦入塘管线、引滦入塘管线(二线);滨海水业控股子公司龙达水务、泰达水务分别拥有引滦入汉管线、岳龙管线的所有权;其余5条管线由业主方建造,滨海水业拥有管线运营管理权,分别是:引滦入港管线、引滦入开发区管线、引滦入开发区备用管线、引滦入开发区逸仙园管线、南水北调津滨管线。此外,滨海水业与子公司龙达水务签署协议,拥有龙达水务所属引滦入汉管线的运营管理权。

  1、滨海水业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输水管线情况

  ■

  2、滨海水业受托运营输水管线情况

  根据滨海水业与业主方签订的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的规定,滨海水业拥有管线运营权的期限一般为20年,在此期间享有管线的运营、维护、管理权利,业主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托管资产或设置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托管、改变用途、更改设计、为自身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优先权等,滨海水业按照约定指标向业主提供原水并保证供水安全。

  滨海水业与管线业主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基本情况如下表:

  ■

  (二)输水管线历史沿革情况

  1、自有管线历史沿革

  (1)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

  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工程系经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身)下发的《关于对天津石化公司聚酯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计投资[1998]1014号)及《关于对天津石化公司聚酯供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计投资[1999]153号)文件批准,由水利局工会、入港处、基建处三方投资建设,管线产权属于以上三个单位。

  2001年1月8日,天津市水利局下发《关于设立天津市滨海供水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津水财(2001)1号),同意由水利局工会、基建处、入港处三方共同以引滦聚酯管线出资设立滨海供水(“滨海水业”前身)。同年3月,上述三方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将引滦聚酯管线作为实物出资设立滨海供水。2001年3月9日,天津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同意天津市水利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等三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的函》(津财企一立(2001)48号),准予对引滦聚酯管线评估立项。水利局工会、基建处、入港处以经评估的引滦聚酯管线价值出资设立了滨海供水,公司设立后,滨海供水取得引滦入聚酯管线的所有权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

  (2) 引滦入塘管线(一线、二线)

  2003年11月7日,根据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政府与天津市水利局达成的协议,引滦入塘输水工程由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政府无偿移交给了天津市水利局。2009年12月14日,天津市水利局下发《关于引滦入塘供水管线资产划转的通知》(津水财[2009]64号),将引滦入塘管线由引滦工管处划转至入港处。2010年1月6日,天津市水务局下发了《关于以引滦入塘管线向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津水财[2010]1号),同意入港处以引滦入塘管线经评估后的价值向滨海水业增资,增资完成后,滨海水业取得引滦入塘管线的所有权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

  (3) 引滦入汉管线

  引滦入汉管线系根据天津市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建设引滦入汉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计投资[1993]790号)批准建设,同时明确建设资金由汉沽区负责筹措。根据1995年7月6日汉沽区与天津市水利局签订会议纪要,商定引滦入汉源水输水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汉沽区,汉沽区委托市水利局负责设计、组织施工和建成后的经营管理。根据天津市全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全通评字(2004)第092号),引滦入汉管线评估价值为7027.13万元。2005年2月6日,滨海供水在天津产权交易市场以市场价7027.13万元受让汉沽自来水的管道工程——自尔王庄源头泵站至汉沽区入水口方向40.48公里的管道,即引滦入汉管线。后滨海供水与汉沽自来水设立龙达水务,滨海供水以引滦入汉管线实物出资龙达水务。滨海水业已与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引滦入汉输水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委托期限自2010年1月1日开始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

  (4)岳龙管线

  岳龙供水管线系根据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计农经[2001]762号)及天津市水利局下发的《关于下达宁河北地下水源地加压泵站及供水管线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津水计[2005]6号)批准建设,文件同时明确资金来源由泰达水务有限公司自筹。管线建成后,产权单位及运营管理方均为泰达水务。

  2、受托运营管线历史沿革

  (1) 引滦入港管线

  引滦入港管线系根据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无缝钢管总厂等五单位引滦入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计基[1988]792号)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引滦入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建规设[1989]235号)批准建设,明确由无缝钢管总厂、军粮城电厂、铜冶炼厂、乙烯厂、大港油田五家单位按用水量出资建设,管线产权属于以上五个单位,运营管理由水务局负责。该管线于1989年6月2日开工建设,1991年9月5日通水,因铜冶炼厂项目最终未建设,因此该管线产权最终属于无缝钢管总厂、军粮城电厂、乙烯厂、大港油田等四家单位。2008年,根据天津市水利局下发《关于规范输水管线管理的批复》(津水管[2008]15号),同意将归属于入港处经营管理的引滦入港管线调整为由滨海水业经营管理。滨海水业已与现有的四家产权单位签订了《引滦入港输水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委托期限自2008年3月31日至2028年3月30日。

  (2)引滦入开发区管线

  引滦入开管线系根据天津市计划委员会1995年9月22日下达的《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计投资[1995]615号)批准建设,并明确建设资金全部由开发区筹措解决。该管线于1996年开工建设,1997年6月建成通水,产权单位是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5年8月1日,产权单位与天津市水利局签订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二期)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委托书》,明确原水输水管道由天津市水利局负责建设管理及投运后的运行管理。后《根据天津市水利局2008年3月31日下发的《关于规范输水管线管理的批复》(津水管[2008]15号),水利局同意将归属于入港处经营管理的引滦入开管线调整为由滨海水业经营管理。滨海水业已与产权单位签订了《引滦入开、入开备用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委托期限自200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3)引滦入开发区备用管线

  引滦入开发区备用管线系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检修备用该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农经[2007]366号)批准建设,并明确建设资金由天津市水利局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解决。该管线于2009年7月建成通水,产权单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滨海水业已与产权单位签订了《引滦入开、入开备用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委托滨海水业运营管理引滦入开发区备用管线,委托期限自200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4)引滦入开发区逸仙园管线

  引滦入开发区逸仙园管线于1998年4月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建成,根据《关于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计投资[1997]115号),产权单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成后由水利局运行管理。后《根据天津市水利局2008年3月31日下发的《关于规范输水管线管理的批复》(津水管[2008]15号),水利局同意将归属于入港处经营管理的引滦入开发区逸仙园管线调整为由滨海水业经营管理。滨海水业已与产权方签订了《引滦入逸仙园输水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委托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5)引滦入津滨管线(南水北调津滨管线)

  引滦入津滨管线为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11月27日下发的《关于下达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尔王庄水库至津滨水厂供水管线工程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09]1255号),明确该管线的建设资金通过天津南水北调水源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引滦入津滨管线于2011年5月正式通水,产权单位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已与滨海水业签订了《引滦入津滨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委托滨海水业运营管理该管线,委托期限自2009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天津市水务局2012年12月13日下达《关于尔王庄水库至津滨水厂供水工程委托管理有关情况的说明》,明确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后,天津市水务局将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运行管理体制重新明确引滦入津滨管线的管理主体单位,届时将由新明确的管理单位与滨海水业继续签订该管线的委托管理协议。

  (三)输水管线会计处理情况

  1、自有管线会计处理情况

  滨海水业及子公司自有管线均计入“固定资产——管网”科目,具体如下:

  (1)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系滨海水业资产。该管线由水利局工会、基建处、入港处以投资方式设立滨海供水,于2001年12月按照评估值计入滨海供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220,881,513元。折旧政策以滨海水业会计政策中规定的管线预计使用寿命确定,折旧年限为25年,残值率为5%。

  (2)引滦入塘管线(一线、二线):系滨海水业资产。由天津市水务局2010年1月16日下达《关于以引滦入塘管线向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津水财[2010]1号)批准,由大股东入港处将入塘管线资产以评估值对滨海水业增资。滨海水业于2010年8月,按照管线评估值52,505,810元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折旧政策以滨海水业会计政策中规定的管线预计使用寿命确定,折旧年限为25年,残值率为5%。

  (3)引滦入汉管线:系龙达水务资产。该资产由股东滨海水业于2005年以经评估的管线资产投资注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入账价值为评估值70,271,340元。折旧政策以滨海水业会计政策中规定的管线预计使用寿命确定,折旧年限为25年,残值率为5%。

  (4)岳龙管线:系泰达水务资产。2006年由泰达水务自筹资金建设,于2006年9月转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226,416,211元。折旧政策以滨海水业会计政策中规定的管线预计使用寿命确定,折旧年限为25年,残值率为5%。

  2、输水管线经营权会计处理情况

  针对输水管线经营权,滨海水业未进行会计处理,未计入自身账面资产。

  (四)本次重组中输水管线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1、自有管线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管线共计5条,本次涉及该5条管线的评估依据如下:

  ①《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2008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②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2012年12月《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

  ③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④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⑤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⑥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⑦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⑧国家计委、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

  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提供工程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工程合同等资料。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未来收益预测。

  本次自有管线采用成本法评估。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

  2、受托运营管线的评估方法、依据、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转让价格对比分析说明

  (1)评估方法的选择

  受托运营管线均有可确指的供水用户,未来年度的收益和风险可合理估算,所以无形资产-受托运营管线经营权,采用收益法的分成法评估。

  收益法的分成法即首先估算各输水管线的净利润,采用适当方法估算确定输水管线经营权对所创造的净利润贡献率,再选取恰当的折现率,将输水管线经营权对净利润的贡献折为现值,以此作为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

  ■

  P------输水管线经营权的评估值

  Ri(i=1—n)------预测的年度管线经营权净收益

  n------管线经营期

  r------折现率

  (2)本次评估过程及参数测算

  ①收益额的测算

  A输水管线营业收入的预测

  首先按管线、分客户预测未来年度的售水量。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管[2010]200号文件《关于调整引滦入滨海新区等管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本次评估工业用户供水价格为2.45元/立方米,水厂用户水价为1.75元/立方米。以预计的售水量乘以供水单价作为各管线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

  B营业成本的预测

  对于委托运营的管线,无折旧费用,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水费、能源电力费、管线维修费和技术服务费、检验费等制造费用。

  由于存在水耗,被评估单位向所有客户总售水量小于泵站总供水量,依据滨海水业历史年度统计资料,每售出1吨原水,泵站需供应原水1.01吨。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津价管[2010]196号文件《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供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原水价格为1.11元/吨。本次评估,根据预测的各用管线未来年度的售水量乘以1.01,再乘以原水费单价1.11元/吨作为未来年度各供水管线的原水费。

  2012年被评估单位泵站供水单吨耗电金额为0.1489元,以预计的单吨耗电金额乘以预计的各管线售水量,再乘以1.01的水耗系数,预测未来年度的能源电力费。

  本次收益法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预计2013年度管线维修费为与2012年度持平为487.0795万元,2014年度至2017年每年递增50万元。技术服务费、检验费等预计2013年度为60万元,2014年度至2017年度每年递增5%。

  用管线售水量占未来年度总售水量的比例,乘以预计的未来年度的管线维修费和技术服务费、检验费等,预测各管线未来年度的管线维修费和技术服务费、检验费。

  C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预测

  用管线营业收入占未来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乘以预计的未来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BT项目利息收入),预测各管线未来年度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D输水管线净利润的预测

  依据上述测算,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确定未来年度各管线的利润总额,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后预测未来年度各输水管线的净利润。

  ②收益期限的确定

  本次评估各输水管线经营权的收益期限,按评估基准日滨海水业与管线业主单位签订的管线维护管理合同尚存有效期限确定。

  ③折现率的确定

  输水管线的折现率采用风险累加法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利用Wind资讯金融终端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为5年以上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选定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经查询后计算得出无风险报酬率为3.52%。

  风险报酬率包括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和其他风险报酬率

  行业风险主要指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特点、投资开发特点,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行业发展不确定性给企业预期收益带来的影响。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需根据服务区域政府的规划,适度超前建设自来水厂及管网设施,以保证未来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水的需求。但若建设规划超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可能导致建设成本和运营费用上升,进而经营业绩下滑。适度超前建设的风险取值为3%。

  我国水务行业正在经历由政府高度垄断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 年以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且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随着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将出现一定的变化与调整。行业管理体制、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对未来年度的经营与发展带来影响。行业管理体制、政策变化的风险取值为2%。

  行业风险取值为5%。

  经营风险主要考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条件变化以及同行业间的竞争给企业的未来预测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滨海水业供水用户包括水厂用户和工业用户。水厂用户的下游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因生活用水消费的低价格敏感性,居民用水总量相对平稳并随服务人口增长而增长;企业用户用水量与经济周期呈正相关,在经济上升期,企业用水量随企业经营扩张相应增加,在经济下降期,则企业用水量相应下降。由于经济波动造成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取值为2%。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融通、资金调度、资金周转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企业的预期收益。原水供应企业,应收账款回款率较好,营运资金周转较快,财务风险取值为1.5%。

  其他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其他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

  风险报酬率=5%+2%+1.5%+1%=9.5%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3.52%+9.5%=13.02% 取整为13%。

  ④分成率的确定

  估算分成率的常用方法一般包括三分法和四分法。

  所谓“三分法”的核心是认为企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是由资金、人力和技术三要素共同的贡献,并进一步假设上述资金、人员和技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贡献是相同的,因此技术对企业收益的贡献应该占33%,也就是所谓的“三分法”,33%是分成率,即资金、人员和技术对收益的贡献均为33%。

  所谓“四分法”认为企业产品的生产、销售是由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和共同贡献。“四分法”仍然假设上述四项因素对企业收益的贡献是相同的,即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对收益的贡献均为25%。

  由于供水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所以本次估算采用了“三分法”,即资金、人员和技术对企业收益的贡献均为33%。

  企业资金的投入包括固定资产的投入和营运资金的投入,供水行业收款情况良好,营运资金周转较快,占用金额较少,所以经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和营运资金的贡献率分别为30%和3%。

  滨海水业拥有管线经营权,即减少了管线固定资产资金的投入,管线经营权的收益实质上是减少的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收益,即管线经营权的分成率为30%。

  (3)评估值的确定

  将上述参数带入收益法评估公式,计算本次评估的管线经营权评估值,最终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

  (五)受托运营管线对滨海水业经营影响及相关风险因素说明

  1、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的主要内容

  滨海水业与业主方签订的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中,双方约定:由委托方自愿将相关管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由受托方(滨海水业)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受托方接受委托,对托管资产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协议中对托管资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并约定了委托管理及维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上述协议中对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约定如下:

  (1)委托方(管线拥有方)权利和义务:

  ①受托方利用托管资产输送原水,按供水指标保障委托方供水安全,但遭遇不可抗力除外

  ②未经受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托管资产或设置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托管、改变用途、更改设计、为自身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优先权等

  ③委托方不再支付托管资产的管理及维护费用

  (2)受托方(滨海水业)权利和义务

  ①对于托管资产,在运行期间承担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等费用

  ②因规划、设计、地址条件、输水路线调整等原因进行的管线切改由委托方全权委托受托方组织实施,因此产生的权利由受托方享有,义务由受托方承担

  ③受托方需安全生产,严禁违规操作,如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损失受托方自行承担

  ④受托方需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做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管线的巡线,供水阀门的调节工作。如在巡线中发现管线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及时处理,并自担费用进行维修。

  2、受托运营管线对滨海水业经营的影响

  2010-2012年度,受托运营管线所产生业务收入及占滨海水业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

  如上表所示,最近三年,受托运营管线相关用水单位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管线运营情况良好,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占滨海水业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如剔除上述管线的运营成果,则2010、2011、2012年度滨海水业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将分别较实际实现数下降23.78%、27.57%和30.89%。受托运营管线所产生的供水业务收入是滨海水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3、相关风险因素说明

  上述受托运营管线系由于企业及所在地供水需求,由用水需求单位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发改部门的相关批复出资修建,专用于输水供应用途。各条受托运营管线所对应的用水单位如下表所示:

  ■

  如上表所示,上述各受托运营管线均有可确指的用水需求单位,并长期为上述单位输送原水。

  2012年12月30日,滨海水业取得天津市水务局下发的津水资[2012]48号《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水经营权的意见》,该文件对滨海水业的原水经营权明确如下:

  “一、经营范围:我市境内永定河及永定新河以北区域和滨海新区行政区域。

  二、经营原水包括:引滦水、引黄水、引江水。

  三、原水经营期限: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42年12月30日止,共计30年。”

  目前滨海水业为唯一一家由天津市水务局明确原水经营权的企业,上述受托运营管线均位于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因此在上述管线覆盖区域内,滨海水业为唯一的原水供应方。由于用水需求单位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并不具备输水管线运营、管理、维护的专业资质及能力,鉴于原水供应作为公共基础设施行业的特殊性,为保障供水安全和相关用水单位、用水区域的工业生产、居民用水正常供应,同时确保滨海水业输水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滨海水业与相关方以签署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的方式,明确由滨海水业负责输水管线的运营、管理和维护,限制委托方处置托管资产的权利,避免出现因输水管线处置不当给双方造成损失。

  除南水北调津滨管线外,上述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及维护期限均为二十年,且协议中约定:如果双方无异议,委托管理及维护期限于到期之日起即自动顺延20年。上述约定能够保障未来较长时间期限内,滨海水业相关输水业务的持续正常开展。由于原水输送关系到用水单位和相关区域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和社会稳定,且滨海水业为相关管线覆盖区域内唯一的原水供应方,对原水资源具备一定的垄断性和市场独占性。在上述背景下,相关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中尽管未明确约定协议被业主撤销或业主违约的处理方式,但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该等协议到期不续签,或业主方在协议期限内撤销协议、违约的风险较低。

  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核查后认为:滨海水业与业主方以签订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的方式,明确了滨海水业对管线的管理、运营权,并限制了业主方处置相关管线的权利,协议期限较长。考虑到相关管线均对应明确的用水单位,结合滨海水业作为相关区域内唯一原水供应方的实际情况,上述协议的签署能够有效保障滨海水业原水供应业务的持续正常开展,协议对方到期不续签,或在协议期限内撤销协议、违约的风险较低。部分管线采取委托运营的方式不会对滨海水业的正常业务开展和该等业务的长期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第五节 置入资产业务情况分析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滨海水业业务包括原水开发供应、区域间调水、粗制水、自来水生产及输送、优质地下水高附加值经营、直饮水、海水淡化利用、河道水资源化、城镇集中式供水、水务新技术研发应用、水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近年来,在立足现有供水业务的基础上,滨海水业逐步向水环境治理及BT业务等水务一体化服务领域拓展。

  (一)主营业务模式

  1、供水业务

  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的的供水业务主要包括原水供应、自来水生产及输送,该业务首先由滨海水业从引滦入津管线汲取水源,并向子公司、自来水厂及其他原水需求客户进行原水供应,子公司及水厂按照自来水常规处理工艺对原水处理后,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水管网提供给终端用户。目前滨海水业主要面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及永定新河以北区域进行原水供应,同时向区域内部分企业及居民提供工业用水、饮用水及其他用水服务。公司原水供应的下游客户包括自来水厂、供水公司、工业企业等,自来水供应的下游客户包括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公司在向下游客户提供供水服务后,按照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水费,水费价格的制定及调整由物价部门按照一定程序确定后予以执行。

  公司现有9家控股子公司,管理泵站12座、区域输配水中心3个、水厂4座,经营及管理原水输水管线10条,总长610多公里,供水管网总长1347公里,自来水供水与原水泵站供水能力共计约6.07亿立方米/年。

  2、水环境治理业务

  公司的水环境治理业务主要是对工业及生活污水、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满足一定区域内污水排放户的污水净化处理需要,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包括:水污染治理、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水资源化等)及其设施的运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资运营及托管运营、环境治理项目及环境治理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建设及运营等在内的全过程环境服务。公司的水环境治理运营主体为下属子公司润达环境,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滨海水业推行水务一体化服务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自成立以来先后与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核集团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等技术科研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水环境研究、水环境治理与管理运营、环保设备与技术服务等方面展开广泛合作。目前,滨海水业正在进行中的水环境治理业务主要包括武清区第七污水处理厂项目、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武清汽车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3、BT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还经营水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业务。公司BT业务的主要内容是以现有的水务业务为平台,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相关水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任务,待项目建成后向业主方进行移交并收取回购款。公司的BT项目主要服务于供水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及企业单位,建设项目包括泵站、管网等水利设施。2012年3月公司中标天津市北辰区大双片区污水干管及泵站工程和外延北路北延一期工程BT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3.35亿和1.77亿元,预期上述项目的实施在未来将为滨海水业带来稳定的业绩回报。

  (二)主营业务区域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滨海水业共拥有控股子公司9家,滨海水业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

  由上表可以看出,滨海水业及其子公司业务区域涵盖了滨海新区及永定河以北的全部区域。目前,公司已取得在上述区域内的原水供水特许经营权《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水经营权的意见》(津水资[2012]48号),该文件将公司在上述区域内的原水经营期限延长30年期限(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42年12月30日),使已形成的区域性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该文件的详细内容见本节“四、生产情况”。

  滨海水业供水区域图

  ■

  【注】上图为天津市行政区划图,其中黄色部分为永定新河以北区域,蓝色部分为滨海新区,均为滨海水业的主营业务区域。

  (三)管线运营情况

  公司经营供水业务主要依靠供水管线进行水产品输送,供水管线为公司供水经营的主要资产之一,公司对供水管线的运营采取两种模式,一种为公司自行建造管线或由股东增资投入,拥有管线所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管线运营管理和实施供水;另一种为由终端需水用户出资建造管线,公司与其签订管线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取得管线运营管理权,并按约定向其供水。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由滨海水业进行运营管理的输水管线共计10条,其中滨海水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5条管线的所有权,分别是:引滦入石化(聚酯)管线、引滦入塘管线、引滦入塘管线(二线)、引滦入汉管线、岳龙管线;其余5条管线由业主方建造,滨海水业拥有管线运营管理权,分别是:引滦入大港管线、引滦入开发区管线、引滦入开发区备用管线、引滦入开发区逸仙园管线、南水北调津滨管线。

  根据滨海水业与业主方签订的管线委托管理及维护协议的规定,滨海水业拥有管线运营权的期限一般为20年,在此期间享有管线的运营、维护、管理权利,业主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托管资产或设置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托管、改变用途、更改设计、为自身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优先权等,滨海水业按照约定指标向业主提供原水并保证供水安全,上述协议及约定保证了滨海水业运营管线的稳定性。

  二、公司主要业务的流程

  (1)供水业务流程

  ■

  供水业务流程主要环节说明:

  第一步引滦原水:水泵提引滦输水明渠原水进入水厂内。

  第二步进水泵:在进水泵出水口处加入混凝剂药物(聚合硫酸铁)。

  第三步混凝、沉淀、排泥:加有药物的原水进入混凝池,使水和药物充分混合。然后进入沉淀池,沉淀物沉淀后,由排泥口排出。(排出的污泥中包括加入的药物。)上层干净水通过集水槽流入滤池。

  第四步过滤、灭菌消毒:进入滤池的水经过过滤,进入清水库,在进入清水库的管路中加入消毒剂液氯进行灭菌消毒。

  第五步送水:经净化消毒后的清水,进入清水库,由高压水泵送入城区管网。

  (2)水环境治理业务流程图

  ■

  水环境治理业务流程主要环节说明:

  第一步:由于城市污水中杂物较多,为保证后续处理工序正常运行,设置粗格栅去除大的漂浮物,可减轻后续处理构筑物的有机负荷及保护后续处理设备。

  第二步:污水进入集水池进行收集。

  第三步:污水通过污水提升泵提升至初沉池,初沉池通过沉淀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污泥和悬浮物,剩余污泥收集至污泥浓缩池,浓缩后的污泥进入污泥脱水间,脱水后的泥饼运出厂区。

  第四步:污水通过初沉池后,进入主要设计工艺改良A2O,进行除磷脱氮。

  第五步:经A2O处理段处理后的出水,流入辐流式沉淀池,使水中的悬浮固体从水中沉降下来,实现固液分离,上清液可达标排放,分离出的活性污泥自流到污泥回流井进行回流。

  (3)BT业务流程图

  ■

  BT项目业务流程主要环节说明:

  第一步:BT项目业主组织项目招投标,我公司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标书并组织投标。

  第二步:中标后与业主签订BT项目合同。

  第三步:组织设计、监理、勘察、施工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步:协助BT项目业主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写《建设工程开工申请表》,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及开工报告。

  第五步:对BT项目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六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准备,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总结。

  第七步:BT项目业主签发交竣工验收证书,双方明确交工时间、移交内容、手续期限等事项,交工结算资料由双方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审计,最终出具交工结算审计报告。

  第八步:BT项目业主按照审计后结算价分期回购。

  三、采购情况

  滨海水业的采购包括原水采购和物资采购。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采购由各子公司负责安排,滨海水业只对子公司的采购进行监管。

  (一)原水采购

  公司原水采购的供应商为天津市水务局,系滨海水业实际控制人,该类采购属关联交易。滨海水业与水务局下属的水费稽征管理所签订原水采购协议,约定每月按照供水管线源头泵站流量计计量的水量,由水费稽征管理所开具水量结算单,按月结算原水水量。

  (二)物资采购

  滨海水业专门设有物资部负责集团物资采购事宜。公司物资采购分为一般物资和大型物资采购。每年初,公司各部门上报采购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达各部门。在采购具体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均在年初采购预算总额内,在该额度内按月申报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物资部组织实施采购。对于一般物资,每年进行供应商集中选拔,通过对供应商价格、服务、售后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下一年的各类物资供应商。每年在确定的各类物资供应商范围内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大型物资及特殊专业化设备采购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最近三年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最近三年,滨海水业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1、2010年采购情况

  ■

  2、2011年采购情况

  ■

  3、2012年采购情况

  ■

  四、生产情况

  (一)生产模式

  目前,国内水务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专营模式和特许经营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特许经营模式将成为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

  天津市水务局于2012年12月30日下发的《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水经营权的意见》(津水资[2012]48号)界定了滨海水业的供水范围及供水区域,具体如下:

  “一、经营范围:天津市境内永定新及永定新河以北区域和滨海新区行政区域。

  二、经营原水包括:引滦水、引黄水、引江水。

  三、原水经营期限: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42年12月30日止,共计30年。”

  自来水业务供水服务的区域为:北辰区(永定新河以北)和永定新河以北可拓展区域;滨海新区汉沽、大港管委会区域;现有南港工业区、滨海旅游区、天津中新生态城、中心渔港、泰达现代产业园等经济园区;滨海新区可拓展区域自来水。

  (二)报告期内滨海水业的供水情况

  报告期内,滨海水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供应原水、自来水水量及供水收入情况如下:

  ■

  由上表数据可看出,滨海水业原水与自来水供应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供水收入也随之增长,经营情况较好。

  五、销售情况

  (一)销售模式

  滨海水业系天津市一家同时兼供原水、自来水及分质供水的水务企业,其供水销售模式分为以下两种:

  1、原水销售:用户包括工业用户和自来水厂。滨海水业与用户分别签订供水协议,按照天津市发改委下达的供水价格文件,自每月20日至31日期间,派生产人员分别到各个用户,按照在场双方确认的流量计计量的水量(非自然月),开具水费结算单结算水费。

  2、粗质水、自来水销售:滨海水业下属控股子公司供水业务所生产的自来水通过自来水管,输送至各公司供水经营区域内愿意接受其供水服务的用户,并且在用户端以水表计量实际售水量,按月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

  (二)主要产品消费领域

  滨海水业产品的主要消费领域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及城镇居民用水。

  (下转B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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