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4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更正公告 2013-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0)。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更正后:"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