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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持续疲软,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中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一季度经济增速跌至三年来低点的7.7%,二季度更创新低,仅为7.5%,实体经济困难重重,PPI连续16个月负增长,制造业逼近萎缩区间。面对种种不利的险峻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谨地分析了公司当前面临的挑战,紧紧围绕公司“稳中求进、转型升级”的经营指导思想,努力克服了国内外需求不足、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各种不利因素,通过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精益管理等措施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全面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5,946.39万元,同比增长6.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3.78万元,同比增长26.7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30,623.13万元,净资产为167,847.74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3年1月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吉林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年产2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成立,本报告期末公司将其资产纳入了合并财务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爱莲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201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2013年5月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和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该框架协议项下可能发生的设备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3,000万元。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公司新设立了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丰”)与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万丰”),同时考虑到该两家新增公司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向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的需求,为此,拟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合同主体及交易主体从原有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和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扩大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和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前述变更外,《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万丰科技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 1、关联交易概述 万丰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生产和销售低压铸造机、自动化装备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的机器人自动化系统是以铝合金轮毂自动化浇注系统为代表的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的国家级新型机器人浇注系统,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并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 2、万丰科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倪伟勇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昌县城关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铸造机械、铸件、模具、成套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科技开发铸造机械,机器人本体、成套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有色合金铸件。 财务状况:万丰科技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指标为:总资产16,311.57万元,净资产 6,940.21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231.04万元,实现净利润 1,174.85 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万丰科技未经审计财务指标为:总资产20,416.26万元,净资产7,354.68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0.13万元,实现净利润914.46万元。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设备的计划:由本公司向万丰科技提供设备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万丰科技。 (2)采购设备的金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需求状况,预计2013年本协议项下可能发生的设备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3,000万元。 (3)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万丰科技双方之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万丰科技双方协商确定。 (5)其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强制性义务仅从万丰科技采购其所需的设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自行选择任意第三方进行采购;万丰科技并无强制性义务必须履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但在同等条件下,万丰科技应优先供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关联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5、关联交易目的 本公司通过向万丰科技购买低压铸造机和机械手等设备,为了满足新公司产能建设的需要,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万丰科技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万丰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33.16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孙伯淮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合同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本次董事会审议。(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孙伯淮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及《<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合同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 4、我们同意公司将与浙江万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的事宜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张锡康、梁赛南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参与表决,2013年度公司与万丰科技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七、相关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万丰科技拟签署的《<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上半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上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总经理梁赛南女士、财务总监丁锋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徐晓芳女士、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3-03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丰“)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目前该公司年产200万件铝轮毂项目正在建设中。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4年顺利投产,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2013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金额30,000万元占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5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住 所:吉林高新区火炬大厦20层2008号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出口业务(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吉林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5日,截止2013年6月30日,吉林万丰总资产15,225.47万元,净资产14,845.02万元,资产负债率2.50%,2013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54.98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金额:共二笔担保合计3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项目及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起2年。 2.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起2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6月30日,为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威海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末余额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3,808.04万元的15.60%,占总资产302,984.72万元的7.92%,以上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实际发生借款3,843.62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实际发生借款2,895.03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吉林万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布局,也将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能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书林、孙大建、孙伯淮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资料和吉林万丰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提供30,000万元担保。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利润分配等事宜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2013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3-03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3年8月22日下午14:00 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三、会议地点:浙江新昌 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五、与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股权登记日:截止2013年8月16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新昌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组织与联络 联系人:徐晓芳 章银凤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邮政编码:312500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 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3-03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丰奥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审结果,2013年1-6月份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67,770,014.9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77,001.4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29,620,070.54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80,613,083.97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并结合公司2012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13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90,098,968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含税5元(不转增、不送股),共计分配利润195,049,484.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85,563,599.97元,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3年8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新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合同主体及交易主体由原有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和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扩大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和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万丰铝轮(印度)私人有限公司。除前述变更外,《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其他合同条款不变。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张锡康、梁赛南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参与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3-033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3亿元。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3-035号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年,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该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8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四、五项事宜,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3-03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雪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审结果,2013年1-6月份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67,770,014.9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77,001.4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29,620,070.54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80,613,083.97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并结合公司2012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13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90,098,968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含税5元(不转增、不送股),共计分配利润195,049,484.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85,563,599.97元,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3、审议通过《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详细内容见2013年8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对该议案中关联监事吕雪莲、赵亚红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3-033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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