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推进,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对化工企业的环保检查力度的加大,导致国内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企业被关停并转,直接影响化工中间体的供给,加之部分中小农药企业无法达到国家有关环保要求被限产甚至关停,国内外农药行业市场需求保持持续向好的态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逐月分解目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利用公司在环境保护、安全清洁生产等优势,扩大生产和销售,以满足客户持续需求。在生产和销售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58.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89%,实现净利润7,5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各项项目进展顺利,加快推进年产1.3万吨制剂项目建设,预计年末实现建成试生产;加快咪酰胺等项目的技术改进,推进111车间技改,实现联苯菊酯车间投入试运营。同时提前开建废水处理二期工程,以满足未来公司扩产新建项目的需要。围绕节能减排、节能增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随着新宇辉丰公司的建成,公司处理“三废”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清洁生产的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机遇,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同时加大海外客户的开拓,拓展新客户,向原有客户推荐新产品,实现了上半年的市场销售扩大。利用省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的优势,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着力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工艺的改进,通过与高等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致力于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农药新品种,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目前公司已拥有20余 项授权发明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产业辉丰”、“创新辉丰”、“责任辉丰”、“品牌辉丰”以及“人文辉丰”等主题的建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致力于实践“为人类提供更多的食品、衣物和能源”的企业使命。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3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30)刊登于2013年8月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13年8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