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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3-08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自营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加快创新业务发展,提高股东回报,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尽快开展商品期货自营交易,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自营交易业务:将商品期货(包括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上市交易的各类商品期货以及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交易品种)纳入公司自营业务品种范围; 2、同意公司商品期货自营交易业务投资规模(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外部规定执行;在外部规定颁布前,按照合约价值总额计算)不超过净资本的20%;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等机构办理申请商品期货交易编码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二、审议《关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加快创新业务发展,提高股东回报,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尽快开展国债期货自营交易业务,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具体相关手续; 3、同意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投资规模纳入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额度内管理,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科学决策,灵活配置资金,争取投资效益最大化。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三、审议《关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加快创新业务发展,提高股东回报,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尽快开展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国债期货自营交易业务,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具体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四、审议《关于制定 <广发证券国债期货自营投资业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国债期货自营投资业务,有效控制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广发证券自营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发证券国债期货自营投资业务管理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五、审议《关于制定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国债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交易,有效控制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广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国债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六、审议《关于公司为拟设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 为支持资产管理子公司业务做大做强,满足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对拟设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该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2、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拟设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收入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积极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参股比例不超过35%,且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协商谈判、签署相关合同、款项支付等各项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结合券商发展外部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对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根据该议案: 证券金融部不再纳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统一管理;调整后的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下设四个部门:运营管理部、财富管理部、机构业务部和电子商务部。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九、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6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授权有效期为两年,即授权有效期至2014年6月止。为适应短期融资券期限短、频率高的特点,提高融资效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额度为准。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内,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期限和发行时间。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根据债券市场状况,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3-08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拟设的资产管理子公司 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2013年6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设立全资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暂定名)。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向监管部门的报批以及设立等相关事宜。 因正在申请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将承接公司的QDII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该资产管理子公司必须满足开展QDII业务的资格条件,其中之一为“证券公司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但目前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业务暂不需要大量资本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可以通过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形式以满足监管要求。 为支持资产管理子公司业务做大做强,满足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正在申请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该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为拟设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本次担保承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13年6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设立全资的资产管理子公司。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向监管部门的报批以及设立等相关事宜。 1、公司名称 名称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暂定名)。 2、经营范围 客户资产管理(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分批注资。 4、注册地点 珠海横琴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资产管理子公司业务做大做强,满足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拟设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该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具体相关手续。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担保对公司风控指标的影响 根据《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2012年修订)》的规定,“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100%扣减净资本。因此公司对资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金额,将按100%的比例扣减净资本。根据公司风险控制部的测算,按照6亿元的额度扣减净资本后,公司各项风控指标仍符合监管要求。 2、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对拟设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担保承诺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 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3-08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 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出公司服务本地企业的优势,并承担起加快广东省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责任感,公司拟联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佛山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共同建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目前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处于设立过程之中,相关各方尚未签署协议。 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参股比例不超过35%,且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参股比例不超过35%,且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参与发起设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协商谈判、签署相关合同、款项支付等各项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3年6月20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已获广东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筹建批文。目前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处于设立过程之中。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拟联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佛山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共同建立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各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466109.9829万元 主营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劵;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 年3 月15 日)。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广东省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大型综合交易和综合交易服务集团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组建设立之中。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203栋6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立扬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销售;开发、经营数据库产品、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和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电脑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销售微电子及元器件、办公自动化系统、工业自动化仪器及控制系统;综艺、专题、动画故事片的制作、复制、发行及电视剧发行;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广东省内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313经营,有效期至2012年11月28日止);全国范围内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粤B2-20080093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6月12日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事项另行申报)。 实际控制人:无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十三层(自编15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红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对公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转让、交易,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投资、控股、参股、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需经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行政许可文件经营) 实际控制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5号二楼之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国灿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100万元 主营业务:对金融高新区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策划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及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 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各方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2、拟设立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是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拟设立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经营范围是:为省内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公司挂牌、融资和信息披露等服务;提供股权、债权的登记托管、转让、非转让过户、股权质押等服务;组织和监督股权和债权的转让活动;发布市场转让信息;为挂牌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和推介等综合服务;经监管部门核准的其他业务。 拟设立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发起人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目前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处于设立过程之中,相关各方尚未签署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发起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可以充分发挥公司服务本地企业的优势,有利于改善公司收入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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