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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通知,李振国先生已于2013年8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李振国先生于2013年8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本次增持前,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771,512股,其配偶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558,532股,二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后,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5,071,512股,其配偶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558,532股,加上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97,166,520股,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79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 。 二、后续增持计划 李振国先生拟在本次增持后12个月内择机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包括本次增持股份)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亦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李振国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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