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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13-2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1号楼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9日(星期五)。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丹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081,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 公司董事刘丹军、曾磊光;监事吴静波、肖和平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文舫、叶宏森;律师连莲、王雪莲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做出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暨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补选郑文舫先生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28,081,536票,占比100%;反对0票,占比0%;弃权0票,占比0%。 注:以上"占比"为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8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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