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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3-4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和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影响,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导致重点项目紧缩,市场需求下降,投资的不确定性和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受到一定的影响。为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复杂变化带来的不利因素,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市场、保利润、调机制、促发展”为主题,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强化内部控制、挖潜降耗,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 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5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3%;实现利润总额14,112.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99.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3%;实现每股收益0.227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3%。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35,488.34万元,比年初减少7.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4,884.72万元,比年初增长0.33%;每股净资产为4.06元,比年初增长0.3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戎 201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3—4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3年8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实施,按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项目拟投入9,320万元,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组织实施拟投资于四川省攀西地区(攀枝花西昌地区),为当地矿山开采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 公司上市准备过程中,爆破一体化服务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为确保市场占有份额,公司于2007年先后在攀西地区组建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边分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理分公司,为该地区矿山开采企业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随着业务量的快速增加,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进行了再投资,以满足了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十二·五”以来,国家不断强化对民爆行业的管理,全力推进市场化进程,使民爆行业的市场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爆破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通过对各区域的重组整合完善“爆破一体化”业务链,市场份额得到极大提升。公司目前爆破业务的发展模式是行之有效的,不仅拓展了爆破业务的市场面,而且也占领和控制了该区域民爆销售市场。同时,按照国家政策发展政策导向,公司所投资的这些区域在未来的若干年内正是国家大力开发的区域,市场前景很好。因此,为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该项目,充分利用该项资金加大对有潜力的市场的投资和拓展,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17%)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爆破公司的流动资金。该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汪旭光、易德鹤、周友苏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9月2日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3—4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二·五”以来,由于国家对民爆行业政策的调整,特别是2012年公安部出台了《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以下简称“两个标准”),使民爆行业市场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行业形势的变化,公司对爆破业务板块的投入模式也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采用与当地有资源的企业进行股权合作的模式拓展爆破业务,并且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延续这样的合作模式,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因此,公司拟终止原“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投资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拓展爆破一体化市场。 一、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6号文核准,于2010年11月9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0.5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2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2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7,78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1月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01-5),其中“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3年7月31日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实施,按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项目拟投入9,320万元,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组织实施,该资金已转入爆破公司并增加其注册资本,专户储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由于民爆行业市场格局的调整,受该募投项目内容的限制,截止2013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仅使用募集资金947.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投资),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利息收入588.93万元。 (三)该项目终止实施后的募集资金安排 1、根据目前民爆行业市场格局和政策调整,原拟投资于攀西区域的项目不再需要投资。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公司拟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17%)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爆破公司的流动资金,并利用该资金加大对有潜力市场的投资和拓展。 该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终止实施该项目并使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程序及结果 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原因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320万元,拟投资于四川省攀西地区(攀枝花西昌地区),为当地矿山开采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公司上市准备过程中,爆破一体化服务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为确保市场占有份额,公司于2007年先后在攀西地区组建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边分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理分公司,为该地区矿山开采企业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随着业务量的快速增加,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进行了再投资,以满足了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从2009年至今,公司共投资2,82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从2009年的5,647.16万元增加至2012年的10,663.70万元,增长达88.83%;实现净利润从1,121.02万元增加至1,977.19万元,增长达76.37%。 另一方面,“十二·五”以来,国家不断强化对民爆行业的管理,全力推进市场化进程,使民爆行业的市场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爆破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通过对各区域的重组整合完善“爆破一体化”业务链,市场份额得到极大提升。从2009年至今,爆破公司先后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总计五千余万元投资于四川省内的雅安市、绵阳市乐山、甘孜州、凉山州等地区以及内蒙古、新疆等省区爆破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爆破业务市场面,确保了爆破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也有效占领和控制了该区域民爆产品销售市场,保证了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公司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爆破业务收入从2009年的3,083.05万元增加至2012年的12,192.88万元,增长达295.48%;爆破业务产生的净利润由2009年的53.61万元增加至2012年的1,493.16万元,增长达2685.23%。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目前爆破业务的发展模式是行之有效的,不仅拓展了爆破业务的市场面,而且也占领和控制了该区域民爆销售市场。同时,按照国家政策发展政策导向,公司所投资的这些区域在未来的若干年内正是国家大力开发的区域,市场前景很好。因此,为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该项目,充分利用该项资金加大对有潜力的市场的投资和拓展,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终止实施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也是出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的目的,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反,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可充分利用该资金加大对有潜力的市场的投资和拓展,为企业带来良好的收益。 四、公司承诺事项 1、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320万元,拟投资于四川省攀西地区(攀枝花西昌地区),为当地矿山开采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组织实施。截止2013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7.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投资),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利息收入588.93万元。随着民爆行业市场格局的变化,爆破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将通过对各区域的重组整合完善“爆破一体化”业务链,使市场份额得到提升,有利于爆破一体化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17%)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爆破公司的流动资金,可利用该资金加大对有潜力市场的投资和拓展。该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雅化集团本次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雅化集团本次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亦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保荐机构对雅化集团本次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3—4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6号文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0.5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20,000,000.00元。根据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本公司支付申银万国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48,900,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1,171,100,000.00元,已于2010年11月1日存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金沙支行73110154500000524账号。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外,本公司累计发生3,320,000.00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7,78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0年11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分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0CDA2001-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净支出796,009,804.59元。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指募集资金专户(及其子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余额(下同)。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3,175,761.43 元,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9,317,812.48元支付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6,251,094.50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4,630,576.70元,合计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67,78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35,595,245.11元,全部系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实现的利息净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10年11月,本公司及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绵阳)、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三台”)、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旺苍”)连同申银万国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游仙支行(以下简称“绵阳商行游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成都支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街支行(以下简称“雅商银行新民街支行”)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爆破”),本公司及雅化爆破连同申银万国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5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要,本公司连同申银万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雅安分行”)于2011年5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及雅化绵阳、雅化三台、雅化旺苍和雅化爆破,公司将以增资各子公司的方式实施,并分别设立专户予以储存。2012年5月2日,本公司与雅化绵阳连同申银万国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绵阳支行”),与雅化三台连同申银万国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游仙支行(以下简称“绵阳商行游仙支行”),与雅化旺苍连同申银万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旺苍支行”),与雅化爆破连同申银万国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城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成都新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4,630,576.7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3010154500006848)资金全部转入新设专户(账号为73110155100000245)内存储,公司于2012年2月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3010154500006848)进行了销户,原与申银万国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废止; 注2、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使用“新型乳化剂项目建设专户”(账号为004012000000059756)存储资金(含利息)和使用“超募资金专户”(账号为121218475225)资金(含利息)收购凯达化工股权。截至2012年9月,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支付收购凯达化工股权款,公司于当月办理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原与申银万国及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街支行、中国银行雅安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废止。 注3、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三台炸药生产线高效节能改造项目”(账号为07040140900000990)结余募集资金及该专户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4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原与申银万国及绵阳市商业银行游仙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废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317.58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919.58万元(含“三台炸药生产线高效节能改造项目”结余资金93.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收购内蒙古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8,125.48万元、收购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股权10,28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992.5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三台炸药生产线高效节能改造项目”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含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93.38万元。 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2、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形。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3-4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何伟良、蒋德明、姚雅育等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伟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达到监事会半数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以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和内容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适应目前民爆行业市场格局的变化,对爆破业务板块的投入模式也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采用与当地有资源的企业进行股权合作的模式拓展爆破业务,并且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延续这样的合作模式,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因此,公司提出拟终止原“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投资市场前景较好的项目,拓展爆破一体化市场。该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与会监事审议后认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320万元,拟投资于四川省攀西地区(攀枝花西昌地区),为当地矿山开采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组织实施。截止2013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7.4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投资),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利息收入588.93万元。随着民爆行业市场格局的变化,爆破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将通过对各区域的重组整合完善“爆破一体化”业务链,使市场份额得到提升,有利于爆破一体化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372.6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17%)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爆破公司的流动资金,可利用该资金加大对有潜力市场的投资和拓展。该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经核查,公司《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3-4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路20号)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终止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等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3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后需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翟雄鹰、邹婷 (2)联系电话:0835-2872161 (3)传 真:0835-2872161 (4)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路20号 (5)邮政编码:625000 3、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4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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