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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在全社会用电量增幅继续趋缓、西电东送同比增长、广东省内电力市场竞争加剧等形势下,公司抓住煤炭市场价格下降的有利局面,严控成本费用,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所提升。201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售电量107亿千瓦时(含调试电量),同比减少15.70%,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41.60%;燃煤电厂平均利用小时为2,404小时,同比下降444小时,燃机电厂平均利用小时为809小时,同比下降412小时。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速推进转型发展,强化“两个战略定位”,抓好安全生产,实现稳健经营,加强电力营销,努力完成年度各项经营发展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8月5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八人,谷碧泉副董事长委托贾文心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城市固废处理项目投标之授权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积极发展城市固废处理产业,鉴于城市固废处理项目普遍采取公开招标模式,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决定本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参与城市固废处理项目投标的相关事宜: 1、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 2、合理的项目内部收益率; 3、项目的排放标准优于国家标准; 4、项目投标具体方案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二)如中标,同意本公司或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开展项目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特许经营权相关协议、设立项目公司、决定项目筹融资方案等。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如项目获得中标,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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