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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56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四)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创亚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调整议案》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一)表决权 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二)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3年8月27日~2013年8月2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61001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所审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无具体表决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委托书表决符号:“√”号): 委托事项:
1、委托人签名(或委托单位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资格证明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股):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日期:2013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5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基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长期以来密切而友好的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5年。同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了有关《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协议签署对方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是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青海省的分支机构,是青海省中长期融资的主力银行,其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通过投、贷、债、租、证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青海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发展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并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业务。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共同努力,致力于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重点领域的研发投入、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推进,并持续巩固公司在高档电解铜箔、动力电池材料,高分子材料技术、辐照技术、中高附加值线缆及附件在国家电网、核电建设等新能源业务应用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产业的不断发展;支持公司对上游资源类产业的延伸和发展。 1、规划合作。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依托其专业力量和信息资源,参与公司中远期整体发展规划的研讨,联合开展公司所在产业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并针对公司的近期发展规划、中远期发展规划配套编制系统性融资解决方案。 2、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综合服务优势,通过贷款及其与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等其他融资方式的优化组合,支持公司多渠道融资,合理控制和降低融资成本。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至2017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青海省内外、海外产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股权并购等业务开展的需要,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总量支持,主要包括信贷资金支持以及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 三、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有利于积极发挥公司的专业技术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的中长期投融资综合服务优势,建立新型的产业集团与金融集团全方位深度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为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重点领域的研发投入、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推进,持续巩固公司在高档电解铜箔、动力电池材料,高分子材料技术、辐照技术、中高附加值线缆及附件在国家电网、核电建设等新能源业务应用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公司对上游资源类产业的延伸和发展提供规划与融资支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续融资合作事项应另行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5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7,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22.2 亿元,美金1,75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创亚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8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0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8.3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7亿元人民币,2013年1-3月净利润为0.02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7%。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3.9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0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2亿元人民币(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5.6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12亿元人民币,2013年1-3月净利润为0.04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4%。 3、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0.7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2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60亿元人民币(经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0.7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26亿元人民币,2013年1-3月净利润为0.005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3年8月5日、8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22.2 亿元人民币,1,75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18%,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5.8%。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5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8月1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长春中科、青海电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51、2013-052、2013-054。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创亚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5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调整议案》。 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的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单位:人民币 元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8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0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8.2%。 2、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6,5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2012年12月31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7.3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6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5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37.1%。 3、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是公司的采购及销售平台。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海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3.2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1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49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4.0%。 4、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9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 699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6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1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7.4%。 5、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3.9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0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2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2.1%。 6、郑州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注册资本3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品,电线电缆工艺装备的制造(凭相关生产许可证)、销售;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备品、电线电缆和电工专用设备原材料及配套机电设备、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电线电缆工程设计、电线电缆铺设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货运。截至2012年12月31日,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8.9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0亿元人民币, 净利润为-0.01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6.5%。 7、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7,698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5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2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6.5%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长期以来密切而友好的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双方拟就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达成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5年,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共同努力,致力于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重点领域的研发投入、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推进,并持续巩固公司在高档电解铜箔、动力电池材料,高分子材料技术、辐照技术、中高附加值线缆及附件在国家电网、核电建设等新能源业务应用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产业的不断发展;支持公司对上游资源类产业的延伸和发展。 1、规划合作。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依托其专业力量和信息资源,参与公司中远期整体发展规划的研讨,联合开展公司所在产业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并针对公司的近期发展规划、中远期发展规划配套编制系统性融资解决方案。 2、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综合服务优势,通过贷款及其与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等其他融资方式的优化组合,支持公司多渠道融资,合理控制和降低融资成本。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至2015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青海省内外、海外产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股权并购等业务开展的需要,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总量支持,主要包括信贷资金支持以及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续融资合作事项应另行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签署上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55。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推选董事陈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如下:委员为王为钢、陈顺、蒋义宏,主任委员王为钢。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创亚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调整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56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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