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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定2013-003TitlePh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克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所带来的不利的外部环境,,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94,594,724.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45,196,455.7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44%。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培育下一代网络、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智慧行业等业务,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做好各业务线的合作深度,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努力将相关产业做大做强。报告期内公司海西智慧园区第一期落成,公司的生产制造部门顺利迁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收入

  公司现有的会计政策基本涵盖了公司各项主要经营业务销售商品、软件、提供劳务等。

  若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同时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补充表述如下:“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二)无形资产

  公司在无形资产计价、研发支出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等方面的会计政策表述基本与同行业一致。

  对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补充表述如下:“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一人,董事林腾蛟因公务出差未参与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林贻辉先生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生效日期 2013年1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的具体开展情况,对收入、无形资产的表述方法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收入

  变更前:

  “(1)销售商品: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公司具体业务收入实现确认原则如下

  A、公司销售硬件商品主要采用直销和间接直销两种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公司在货物已发出并收到收货回执及系统初验合格后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间接直销模式根据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公司在货物发出并取得收货回执单后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随同硬件商品一起销售的嵌入式软件,在确认硬件收入的同时确认收入。(大型采购、政府采购一般由公司直销,一般性采购通常通过经销商间接直销)

  B、公司非嵌入式的单独销售的应用软件、管理软件业务及受托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根据以下条件确认收入

  软件产品销售:软件注册码被客户启用或软件安装、系统验收合格后开票确认收入;

  软件开发服务:在软件开发完成、软件源代码移交客户、系统运行验收合格后开票确认收入;

  C、系统集成业务即通过定制开发软件与不同种类的硬件和数据源相集成的业务,根据公司客户签订的合同,在相关的硬件软件均已安装,经过系统运行验收合格后开票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变更后:

  “(1)销售商品: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公司具体业务收入实现确认原则如下

  A、公司销售硬件商品主要采用直销和间接直销两种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公司在货物已发出并收到收货回执及系统初验合格后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间接直销模式根据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公司在货物发出并取得收货回执单后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随同硬件商品一起销售的嵌入式软件,在确认硬件收入的同时确认收入。(大型采购、政府采购一般由公司直销,一般性采购通常通过经销商间接直销)

  B、公司非嵌入式的单独销售的应用软件、管理软件业务及受托软件开发服务业务,根据以下条件确认收入

  软件产品销售:软件注册码被客户启用或软件安装、系统验收合格后开票确认收入;

  软件开发服务:在软件开发完成、软件源代码移交客户、系统运行验收合格后开票确认收入;

  C、系统集成业务即通过定制开发软件与不同种类的硬件和数据源相集成的业务,根据公司客户签订的合同,在相关的硬件软件均已安装,经过系统运行验收合格后开票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无形资产

  变更前: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定。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变更后: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定。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的会计政策,只对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收入、无形资产的表述方法参照会计准则解释和证监会的披露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补充和完善会计政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3-33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7号《关于核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3.20元/股。截止2010年6月10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2,080万元,扣除证券公司发行和保荐费1,86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774.26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445.7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1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0)验字E-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续上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0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二环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于2010年7月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与广发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二环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三方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公司承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广发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2,135.56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福州市城市规划发生改变,将公司“网络、通讯、终端产品马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安科技园65号地块变更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园内7号用地,项目名称也相应变更为“网络、通讯、终端产品海西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置换土地价差的议案》。与原项目计划情况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只是建设地址发生改变,项目方案等均不发生变化。因两块土地出让时间及地段市场价值不同,且新地块比原地块征地面积增加18.58亩,公司需支付4,056万元价差,该部份价差由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056万元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置换土地价差的意见。本次变更仅涉及马尾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0 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7月1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62,783,849.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固网支付终端和系统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8,203.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21.98万元,流动资金2,781.41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项目已经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公司决定完成该项目并予以结项。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累计完成投资60,027,686.05元,后续尚需支付28.20万元设备尾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注重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减少了项目的总体开支。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已达到建设目标,公司将不再新增投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72.41万元。

  2、DMB 联网信息发布系统及其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该项目投资总额3,786.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69.34万元,流动资金1,217.12万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项目已经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完成该项目并予以结项。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累计完成投资30,934,892.47元,后续尚需支付22.05万元设备尾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注重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减少了项目的总体开支。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已达到建设目标,公司将不再新增投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70.92万元。

  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843.33万元。

  经公司201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公司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56万元支付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而产生的投资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价差。

  经公司201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4,6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201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可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5,4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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