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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上接B8版)

  四、世欣鼎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28号9层988室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胡晓勇为代表)

  营业执照号:110105011002128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证税字110105675080512

  组织机构代码证:67508051-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本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设立

  世欣鼎成于2008年4月28日成立,总出资额50,000万元。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14人,普通合伙人为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3人,各有限合伙人名称为: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佳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亿客隆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恒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北京盛世融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变更

  2010年6月,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了出资转让变更,有限合伙人由原13人变更为15人,原合伙人北京金星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新入合伙人为:北京兴红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炜华正康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银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3)总出资额变更及合伙人变更

  2012年7月,合伙企业变更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增加到24人,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到80,000万元。变更后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世欣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个有限合伙人是: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佳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亿客隆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恒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北京盛世融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红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炜华正康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银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晟利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正时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六里桥广客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京聚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德隆信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普通合伙人变更

  2013年7月,合伙企业变更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24人,合伙人总出资额80,000万元。变更后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个有限合伙人是: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佳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亿客隆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恒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北京盛世融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红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炜华正康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银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晟利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正时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六里桥广客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京聚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德隆信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产权控制关系

  世欣鼎成为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世欣鼎成的出资总额为80,000万元,共25个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路88号,法定代表人赵春生,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注册资本35,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28号,法定代表人赵春生,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及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均系由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出资组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世欣鼎成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近三年,世欣鼎成投资领域涉及房地产行业和矿产行业。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除黔锦矿业外,世欣鼎成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廊坊开发区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2013年6月该项目完工后,世欣鼎成退出,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五)最近三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2012年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

  3、2012年简要合并利润表

  2012年世欣鼎成未开展经营活动。

  五、京通海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8号楼1901号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105003526081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735111756

  组织机构代码证:73511175-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设立

  2002年1月,鼎盛世纪设立,法定代表人为陈志江。设立时鼎盛世纪的股权结构如下:

  ■

  经北京律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各股东出资全部到位。

  (2)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公司名称变更

  2004年12月,鼎盛世纪变更登记为京通海,鼎盛世纪股东陈志江、张炳茹将股权分别转让给王迪、袁野、张谦,法定代表人由陈志江变更为王迪。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王迪将其持有的京通海股权全部转让给袁野,张谦将其持有的京通海股权全部转让给袁林。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京通海股东袁野、袁林将股权分别转让给张政、初学志,法定代表人由袁野变更为张政。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京通海股东张政将部分股权、初学志将全部股权转让给邓永祥,法定代表人不变。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6)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年5月,京通海股东邓永祥将股权转让给张政和初学志,法定代表人不变。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京通海主要进行股权类投资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之日,除黔锦矿业外,京通海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2012年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

  3、2012年简要合并利润表

  ■

  4、2012年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

  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中,华普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翦英海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华普投资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除华普投资外的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将变更为公司股东,交易对方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股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七、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黔锦矿业100%的股权。

  ■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黔锦矿业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A栋15层

  法定代表人:张天俊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7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520303000025494

  组织机构代码证:66298104-7

  税务登记证号码:黔国税字520303662981047

  经营范围:镍、钼稀有金属矿的采矿、选矿(矿山地址: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有效期截至2018年3月2日;矿产品的销售(煤炭除外)

  (二)黔锦矿业历史沿革

  1、2007年设立

  黔锦矿业由自然人金立、张琨共同出资设立。2007年7月,黔锦矿业股东金立、张琨签署了《公司章程》。贵阳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虹验字[2007]117号):截至2007年7月26日,黔锦矿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7月,黔锦矿业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200002207384,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以货币出资。

  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根据黔锦矿业股东会决议,张琨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35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35%)以350万元价格转让给国盛矿业;金立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45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45%)以450万元价格转让给国盛矿业。

  张琨、金立分别与国盛矿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国盛矿业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8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80%)转让给通润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国盛矿业与通润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国盛矿业将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80%的出资额转让给通润达。

  根据国盛矿业与通润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双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双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2012年7月,国盛矿业与通润达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潜在的权属纠纷,对此次股权转让过程及结果无争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年2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通润达将其所持黔锦矿业54%的出资(54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26%的出资(260万元)额转让给安徽皖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0年12月,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并迈评报字(2010)第051号):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可采储量131.94万吨的价值为212,801.73万元。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5日印发《办公会议纪要》(2011年第1号),同意安徽皖投以不超过3.8亿元的价格收购黔锦矿业26%的股权。

  2011年2月,通润达与神宝华通和安徽皖投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润达将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54%的出资(54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转让价格为77,652万元;同时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26%的出资(260万元)额转让给安徽皖投,转让价格为37,388万元。

  根据通润达与神宝华通和安徽皖投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各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系以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并迈评报字(2010)第051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2012年7月,通润达、神宝华通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潜在的权属纠纷,对此次股权转让过程及结果无争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5%的股权转让给世欣鼎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神宝华通与世欣鼎成了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5%的出资(150万元)额转让给世欣鼎成,转让价格为22,500万元。

  根据神宝华通与世欣鼎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双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双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6、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年9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黔锦矿业股东张琨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股权转让给神宝华通;同意黔锦矿业股东金立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股权转让给神宝华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神宝华通和张琨、金立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张琨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出资(10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金立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出资(10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转让价款合计为12,000万元。

  根据张琨、金立与神宝华通分别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各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各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2012年7月,张琨、金立与神宝华通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潜在的权属纠纷,对此次股权转让过程及结果无争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7、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黔锦矿业股东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26%的股权转让给京通海;将33%的股权转让给华普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神宝华通和京通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26%的出资(102.6万元)额转让给京通海,转让价格为20,000万元。神宝华通和华普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33%的出资(330万元)额转让给华普投资,转让价格为64,327万元。

  根据神宝华通与京通海和华普投资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各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各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8、增资

  2011年12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黔锦矿业各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华普投资认缴3,300万元,实缴3,300万元;安徽皖投认缴2,600万元,实缴2,600万元;世欣鼎成认缴1,500万元,实缴1,500万元;神宝华通认缴1,574万元,实缴1,574万元;京通海认缴1,026万元,实缴1,026万元。增资完成后,黔锦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万元。

  2012年2月,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首期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遵开会验资字[2012]25号)予以验证。2012年3月,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第二期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遵开会验资字[2012]58号)予以验证。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黔锦矿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1,000万元,实收资本总额为11,000万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9、关于最近三年黔锦矿业股权转让作价依据的说明

  最近三年,黔锦矿业历次股权转让及定价方式均系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双方各自的利益。股权转让过程中及转让完成后至今未发生争议。

  10、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黔锦矿业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黔锦矿业产权控制关系及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黔锦矿业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交易对方承诺其持有黔锦矿业的股权不存在质押、被查封、被冻结和其他争议的情形。

  2013年4月22日,黔锦矿业作出股东会决议,各股东同意以其所持黔锦矿业股权认购武昌鱼新增发行股份,并同意互相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四)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黔锦矿业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五)黔锦矿业高管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黔锦矿业原则上仍将继续任用黔锦矿业原管理人员,以保证黔锦矿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随着业务的发展,黔锦矿业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黔锦矿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未来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黔锦矿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人员作出适当的调整。调整后黔锦矿业将拥有一支在行业、技术、矿山运营和生产经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管理团队。

  (六)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近三年黔锦矿业发生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的行为请详见本章“二、(二)黔锦矿业历史沿革”。

  三、标的资产的采矿权情况

  (一)矿权基本情况

  黔锦矿业主要拥有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的采矿权。

  1、采矿权总体概况

  黔锦矿业目前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编号为C5200002011093220121061号《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镍矿、钼矿,矿区面积为18.4329平方公里,开采期限至2018年1月,证载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开采深度由1,150米至300米标高。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具体如下:

  ■

  黔锦矿业原持有证号为5200000810005的《采矿许可证》(面积18.4327平方公里,有效期2008年1月至2018年1月)。2011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开展采矿证换证工作,采用西安80坐标系替代了原先采用的北京(54)坐标系,因此导致新登记矿区面积比原采矿证登记的矿区面积多0.0002平方公里。公司目前的《采矿许可证》为2013年7月换取。

  2、矿区位置及交通条件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位于遵义市汇川区北西方向,直距15公里,属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管辖。矿区呈南北向展布,长约6,000米,宽约3,100米,面积18.43平方公里。

  在矿区西部有遵义-松林-毛石的乡镇县级柏油主干公路通过,里程约28公里,矿区北部、东部有遵(义)-高坪-沙湾-毛石的县级柏油主干公路相通,里程40公里。有村级公路连接主干公路和矿区。

  3、矿产资源条件

  (1)开采前的资源储量情况

  黔锦矿业拥有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矿区范围为18.43平方公里。

  2007年,黔锦矿业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在该区开展地质详查工作,并于2007年11月提交《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2007年11月20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出具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黔国土规划院储审字[2007]754号),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于2007年11月26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取得《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525号)。

  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未开采前,上述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载明该矿资源储量如下:

  评审备案的资源量(332+333+334?):钼、镍矿石量212.28万吨。其中,(332)55.48万吨、(333)146.16万吨、(334)10.64万吨。

  镍金属量87,500吨。其中,(332)22,600吨、(333)60,400吨、(334)? 4,500吨。

  钼金属量144,500吨。其中(332)38,400吨、(333)99,200吨、(334)? 6,900吨。

  (2)2009年储量核实情况

  2009年5月,黔锦矿业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对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开展储量核实工作,并于2009年5月提交《储量核实报告》。2009年9月15日,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对上述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了中矿联储评字[2009]75号《储量评审意见书》。上述评审意见书经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证明号为国土资储备字[2009]341号。

  本次储量核实的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储量核实结果与2007年11月出具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相比,钼金属量增加了8,800吨、镍金属量增加了5,600吨。具体变化原因为:原详查阶段勘查许可证范围未包含矿层露头线,在申请采矿权时,经矿政主管部门同意,在矿业权空白区向西扩界增加15"露头线范围,新增有镍钼矿分布面积233,716平米,增加矿石量2.68万吨,钼金属量增加了8,800吨、镍金属量增加了5,600吨,具体为:矿石量214.96万吨,钼金属量为146,400吨,平均品位6.81%。其中,(332):矿石量58.16万吨,钼金属量为40,300吨,平均品位6.93%;(333):矿石量156.80万吨,钼金属量为106,100吨,平均品位6.77%。

  伴生矿产:镍金属88,600吨,平均品位4.12%。均为(333)。

  4、开采条件及开采方式

  黔锦矿业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于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为综合影响的中等类型矿床,即Ⅱ-4型,开采方式为斜井开采。

  5、矿山的建设及运营情况

  (1)矿山的建设进展情况

  黔锦矿业为完善镍钼矿产业链,进行矿山深加工建设的工作计划分为两步实施:第一步,黔锦矿业自筹资金约1,200万元投资建设年处理3万吨镍钼原矿石的选矿厂;第二步,利用募集的配套资金投资建设年处理3万吨镍钼精矿的冶炼厂。

  选矿厂目前已开始投资建设。选矿厂建成后可将黔锦矿业开采的原矿石(钼的品位>6%、镍的品位约4%)富集成含钼不低于13.40%、含镍不低于7.68%的精矿。选矿厂建设进度如下:

  1)2012年12月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编制完成《选矿厂可研报告》。

  2)2013年初,黔锦矿业启动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计划投资324.43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三通一平”,开挖土石3,500余方、保坎施工400多立方米,护坡工程300多平方米。

  3)2013年初,设备购置启动。设备购置计划投资450.03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主要设备的选型,关键设备已签订供货合同,合同金额145.8万元;设备安装调试计划投资70.87万元。

  选矿厂预计2014年4月可建成并投入生产。

  (2)矿山的经营情况

  1)黔锦矿业开采情况

  黔锦矿业于2013年7月领取了换发后的编号C5200002011093220121061的《采矿许可证》(原采矿许可证号为5200000810005,有效期2008年1月至2018年1月),开采矿种为镍矿、钼矿,开采期限至2018年1月。黔锦矿业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黔锦矿业2010年采矿量为2,206.83吨、2011年为2,774.51吨,2012年未进行开采。具体开采明细如下表:

  ■

  现有采矿量与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未来三年生产计划如下:

  矿山2010年主要为矿山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因开辟矿山作业广场及采矿井巷等,故2010年全年产量未达到设计产量。

  2011年黔锦矿业原有股东退出新股东进入后,确定黔锦矿业的发展方向为拥有完整的高附加值产业链的现代化矿业生产企业。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黔锦矿业进行了如下工作:

  ①黔锦矿业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1亿元;

  ②与国内著名的研究机构及人员达成长期战略合作;

  ③聘请了专业的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按照现代化、标准化矿山管理要求对矿山进行了维护升级;

  ④为了更好地发挥矿山资源的价值,黔锦矿业近三年采取了产量控制措施。

  2012年矿山深加工项目各项工作在筹建实施中,故产量同设计产能有差别。

  根据黔锦矿业的生产计划,矿山未来几年的产量计划为2013年2,500吨,2014年16,000吨,2015年26,500吨,2016年达产为3万吨原矿。

  2)黔锦矿业产销量情况

  ■

  黔锦矿业销售策略为尽量减少原矿石的销售,加快原矿石的深加工项目建设,在深加工项目完成后,不再对外销售原矿石,所有矿石经过深加工后,形成镍钼精矿、钼酸铵、硫酸镍等高附加值产品。

  因镍钼精矿品位较高,冶炼加工产出率高等特点,目前已有多家企业预订,并签有供货合同,销售前景较好。待黔锦矿业冶炼厂建成后,镍钼精矿将进行冶炼后直接以钼酸铵、硫酸镍产品销售,不再对外直接销售镍钼精矿。

  3)黔锦矿业实现净利润及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勤信审字[2013]第759号《审计报告》,黔锦矿业2011年、2012年、2013年1-3月分别实现净利润454.94万元、-491.30万元、-207.28万元;根据勤信专字[2013]第524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黔锦矿业2013年、2014年净利润预计分别为654.74万元、9,623.95万元。

  (二)矿业权形成过程

  1、黔锦矿业探矿权的获取过程

  黔锦矿业于2007年通过协议转让分别获得陈仪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镍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的普查探矿权、梁庆华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的普查探矿权,变更合并后取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探矿许可证(5200000721023)。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7年9月29日出具的黔国土资勘证字[2007]62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变更(合并)的申请的通知》,认为黔锦矿业、陈仪、梁庆华所申报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变更(合并)的申请”,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批准转让和变更(合并)登记,勘查程度提高为详查。

  2、黔锦矿业采矿权的获取过程

  黔锦矿业成立于2007年7月27日。2007年9月29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通过转让、变更(合并)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镍多金属矿普查及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普查两个探矿权,获得了面积为18.77平方公里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多金属矿详查》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号:5200000721023)。

  黔锦矿业通过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察院,于2007年11月完成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的编制工作,实物工作量中:52个钻孔,约22,268米。2008年1月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获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810005)。

  另根据2011年1月4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钼多金属矿矿业权价款评估(计算)结果备案证明》(黔国土资矿评备字[2011]1号),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钼多金属矿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不重叠,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钼多金属矿暂不需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价款。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收购资产协议》,若将来需向国家缴纳相关的矿业权价款,将由黔锦矿业现有股东即交易对方缴纳。

  (三)矿权资产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黔锦矿业的陈家湾、杨大湾的镍钼金属矿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事项

  2007年9月13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遵义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遵市发改产业备案[2007]17号),同意对黔锦矿业年产3万吨钼、镍多金属矿矿石开采及深加工建设项目备案。2012年9月25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确认函》,认可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上述批文对黔锦矿业钼矿项目立项的效力。2013年4月10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通知书》,同意黔锦矿业建设地点确定在遵义市毛石镇毛石村。

  2、环保事项

  2007年12月29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贵州黔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镍多金属矿开采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函[2007]650号),同意黔锦矿业镍钼金属矿项目的建设。

  2012年9月11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意见函》(黔环函[2012]363号),对黔锦矿业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黔锦矿业按要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意黔锦矿业通过环保核查。

  2013年4月25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认为自2009年1月1日至此证明出具日,黔锦矿业遵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3年6月21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出具《证明》,认为黔锦矿业自2009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遵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安全生产事项

  2010年3月18日,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市安监局关于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一采区安全专篇(修改稿)审查意见的通知》(遵安监发[2010]49号),原则通过该安全专篇。

  2010年9月,遵义市汇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汇安监发[2010]32号),同意通过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2010年9月30日,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黔)FM安许证字[2010]C0277),准予黔锦矿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至2013年9月29日。

  2013年7月19日,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黔锦矿业近三年来遵守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未受到安监部门的行政处罚。

  4、用地情况

  黔锦矿业拥有矿山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分别为:遵县国用(2013)第064号、065号、066号和067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总面积为10,254平方米。

  2008年4月30日,黔锦矿业与遵义县毛石镇台上村村民委员会签署了协议,约定黔锦矿业使用遵义县毛石镇台上村村民委员会土地15.1亩用于矿山地面生产和尾矿堆放,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费为134,254.1元。2011年11月7日,遵义县国土资源局出具《遵义县矿山企业地面生产和尾矿堆放用地备案书》(遵县国土资备[2011]103号),认为黔锦矿业尾矿堆放用地符合矿山用地备案条件,同意备案,使用期限至2018年1月3日止。

  2013年4月17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出具《证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系我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该矿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矿业权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厅处罚的情形”。

  (四)矿权资质及相关权证的情况

  黔锦矿业已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情况如下:

  ■

  (五)储量的历次评审备案情况

  1、开采前的资源储量情况

  黔锦矿业拥有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矿区范围为18.43平方公里。

  2007年,黔锦矿业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在该区开展地质详查工作,于2007年11月提交《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2007年11月20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出具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黔国土规划院储审字[2007]754号),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于2007年11月26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取得《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525号)。

  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未开采前,上述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载明该矿资源储量如下:

  评审备案的资源量(332+333+334?);钼、镍矿石量212.28万吨。其中,(332)55.48万吨、(333)146.16万吨、(334)?10.64万吨。

  镍金属量87,500吨。其中,(332)22,600吨、(333)60,400吨、(334)?4,500吨。

  钼金属量144,500吨。其中(332)38,400吨、(333)99,200吨、(334)?6,900吨。

  2、2009年储量核实情况

  2009年5月,黔锦矿业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对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开展储量核实工作,于2009年5月提交《储量核实报告》。2009年9月15日,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对上述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了中矿联储评字[2009]75号《储量评审意见书》。上述评审意见书经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证明号为国土资储备字[2009]341号。

  本次储量核实的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储量核实结果与2007年11月出具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相比,钼金属量增加了8,800吨、镍金属量增加了5,600吨。具体变化原因为:原详查阶段勘查许可证范围未包含矿层露头线,在申请采矿权时,经矿政主管部门同意,在矿业权空白区向西扩界增加15"露头线范围,新增有镍钼矿分布面积233,716平米,增加矿石量2.68万吨,钼金属量增加了8,800吨、镍金属量增加了5,600吨,具体为:

  矿石量214.96万吨,钼金属量为146,400吨,平均品位6.81%。其中,(332):矿石量58.16万吨,钼金属量为40,300吨,平均品位6.93%;(333):矿石量156.80万吨,钼金属量为106,100吨,平均品位6.77%。

  伴生矿产:镍金属88,600吨,平均品位4.12%。均为(333)。

  四、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述

  1、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黔锦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武昌鱼拟收购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京通海所持有的黔锦矿业100%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是黔锦矿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黔锦矿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3、价值类型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即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4、评估基准日

  在综合考虑黔锦矿业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评估的基准日是2013年3月31日。

  5、评估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6、评估假设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363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遵循了以下的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①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③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①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②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③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④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⑤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⑥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⑦由于市场上没有公开的镍钼混合精矿价格,本次评估依据企业提供的购销合同价格;

  ⑧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7、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黔锦矿业资产账面价值10,631.90万元,评估值210,774.05万元,评估增值200,142.15万元,增值率1,882.47%;负债账面价值68.08万元,评估值68.0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0,563.82万元,评估值210,705.97万元,评估增值200,142.15万元,增值率1,894.60%,具体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

  (2)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分析

  资产基础法评估中,黔锦矿业评估增值主要为采矿权增值幅度较大。除此之外,评估增值的主要资产是房屋建筑物、井巷工程、机器设备类资产等。具体分析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

  单位:元

  ■

  注:评估原值增值原因:由于企业施工均采用自己的工人施工,账面成本都是人工工资及消耗的材料费,并未包含其他费用,这也是造成账面原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材料及人工费上涨也是评估增值原因之一。评估净值增值的原因:评估原值增值是评估净值增值的重要原因;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与企业财务采用的折旧存在的差异也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②井巷工程

  单位:元

  ■

  注:评估原值增值原因:由于井巷工程的部分施工采用自己的工人,账面成本的为人工工资及消耗的材料费,并未包含其他费用,这是造成账面原值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材料及人工涨价也是评估增值原因之一。评估净值增值原因:评估原值增值是评估净值增值的重要原因;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与企业财务采用的折旧存在的差异也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③设备类资产

  单位:元

  ■

  注:增值主要原因为:A.机器设备原值评估增值31.85%,净值评估增值15.57%;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主要是企业账面值不含安装调试费等,评估中考虑了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所致;净值增值原因是企业的设备折旧年限低于本次评估依据的经济耐用年限。B.车辆原值评估增值-1.30%,净值评估增值0.25%,车辆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因为车辆的技术更新速度比较快导致近年来车辆市场购置价降低;净值增值主要是因为车辆折旧年限低于本次评估依据的经济耐用年限。C.电子设备原值评估减值43.92%,净值评估减值43.98%,电子设备原值评估减值主要是由于技术进步导致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市场竞争激烈,电子设备的市场价格下降趋势较快;评估原值减值是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原因。

  ④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1,729,965.19元,评估值1,530,543元,评估减值199,422.19元,减值率11.53%。土地使用权减值原因是黔锦矿业账面值除缴纳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外,还包含了支付的原土地使用者的征地补偿费用,导致评估减值。

  采矿权账面值为10,492,353.73元,评估值2,007,058,200元,评估增值1,996,565,846.27元,增值率为19,028.77%,增值原因为:原账面值为历史形成,主要为探矿权的原始取得成本及勘探成本费用,导致账面值较低所致。

  (3)收益法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对黔锦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收益法评估结论,黔锦矿业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563.82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213,213.57万元,评估增值202,649.75万元,增值率1,918.34%。

  (4)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13,213.57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10,705.97万元增值2,507.60万元,增值率1.19%。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黔锦矿业股权收购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黔锦矿业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价值为210,705.97万元。

  (二)对标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1、评估方法

  本次交易采取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两种评估方法的特点如下:

  (1)资产基础法是从合理评估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加总确定被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主要是从重置成本的角度考虑企业的价值。在本项目资产基础法评估中,矿业权评估是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计算其未来收益的折现价值,其收益和折现率相匹配,已考虑到无形资产矿业权的预期盈利能力。对于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则是按照重置成本的角度考虑其价值,反映的是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在基准日重新购建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是对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本项目收益法评估是依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计算其未来收益的折现价值。

  2、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资产基础法是对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的现行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该方法难以反映企业的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是从收益角度衡量公司价值,通过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的途径来预测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再进行折现后确定出企业的价值,是以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把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和获利能力作为评估标的来估测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此方法会受对预期的判断影响而与未来的实际情况产生一些误差。

  黔锦矿业目前正处于生产初期阶段,尚未达到其生产能力,选矿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加之受企业未来的生产、投资计划以及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以及国际国内镍、钼市场价格波动变化的影响,收益法是在假设企业未来保持经营状况不变和市场状况不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一定的局限性。相对而言,作为从资产构建角度反映股东投入资本的市场价值的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从稳健和谨慎角度,本次重大重组拟注入资产整体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通过以上分析,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黔锦矿业股权收购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黔锦矿业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210,705.97万元。

  五、标的资产的矿权评估情况

  评估结论为:中联评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产权资料查验以及充分调查、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黔锦矿业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方法估算,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按照3万吨/年的原矿生产规模及1.3059万吨/年的混合精矿生产规模、50.04年的矿山服务年限、可采储量(矿石量)131.73万吨,确定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价值为200,705.82万元。

  采矿权账面值为1,049.24万元,评估值200,705.82万元,增值199,656.58万元,增值率为19,028.77%,增值主要原因为采矿权原账面值为历史形成,主要为探矿权的原始取得成本及勘探成本费用,导致账面值较低所致。

  (一)评估方法

  黔锦矿业所拥有的矿山为生产矿山,已完成相关勘查和设计工作,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故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

  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i ——折现率;

  t——年序号;

  n——评估计算年限。

  (二)评估参数的确定

  上述评估方法涉及的评估参数的取值主要参考《储量核实报告》、《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开采方案设计》,《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一采区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修编)审查意见》,《市安监局关于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一采区安全专篇(修改稿)审查意见的通知》,《选矿厂可研报告》,黔锦矿业提供的近年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财务资料和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

  1、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1)储量估算资料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于2009年5月提交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审验该报告并通过评审(评审意见书文号:中矿联储评字 [2009]75号),并将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提交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9]341号)。

  评估人员参照《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对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对比分析。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在采矿许可证的范围以内;报告中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规范要求,选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正确,矿体圈定和块段划分合理,各项参数选择合适,资源储量类别划分恰当,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靠。储量核实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通过了有关部门的评审备案,可作为评估依据。

  (2)采矿设计资料

  贵州华源矿山设计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提交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一采区开采方案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具有贵州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具有冶金行业(矿石工程)设计资质,此设计通过了遵义市安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一采区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修编)审查意见》及《市安监局关于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一采区安全专篇(修改稿)审查意见的通知》,矿山按照此设计方案实施了基建并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2010年9月30日,取得了遵义市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参数选择基本合适,可作为评估依据。

  (3)选矿设计资料

  湖南省有色金属研究院于2012年12月提交的《选矿厂可研报告》,由具有相应专业甲级资质的湖南省有色金属研究院编制,该报告根据矿山生产实际和市场情况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较为可行、合理。各项参数选择基本合适,可作为评估依据。

  2、评估主要指标和参数的选取

  各参数取值说明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①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其《储量评审意见书》,截至储量核实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

  矿石量共计214.96万吨,镍金属量88,600吨、平均品位4.12%,钼金属量146,400吨、平均品位6.81%,其中: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58.16万吨,钼金属量40,300吨、平均品位6.93%。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56.80万吨,钼金属量106,100吨、平均品位6.77%。

  伴生矿产:镍金属量88,600吨,均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黔锦矿业公司镍钼矿储量动用说明》,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动用资源储量0.58万吨,因此,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214.38万吨,即:

  矿石量共计214.38万吨,镍金属量88,406.23吨,钼金属量146,070.07吨。其中: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57.58万吨,钼金属量39,970.07吨;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56.80万吨,钼金属量106,100吨。

  伴生矿产:镍金属量88,406.23吨,均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③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中未予设计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取值。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的《开采方案设计》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未做调整,本次评估可信度系数按0.80计算,则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级别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57.58+156.80×0.80

  =183.02(万吨)

  (2)开采方案

  《开采方案设计》确定的开采方案为:采用斜井开拓方案。因矿区面积较大,设计将矿山划分为八个采区。初期共计四条井筒,即:主斜井、副平硐、皮带斜井、回风平硐。

  根据矿体产状、厚度及赋存特点,采用削壁填充法采矿,采下的矿石经矿用三轮车外运,废石则存留在采空区进行填充,支撑围岩,部分废石经矿用三轮车运至矸石仓,再运至地面。

  矿井总体通风方式为抽出式机械通风,掘进头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3)选矿方案

  《选矿厂可研报告》确定的选矿方案为:选矿工艺采用浮选法。达产后入选原矿量达3万吨/年,选厂选矿回收率镍96.34%,钼95%。

  (下转B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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