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包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3-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13年8月16日起,包商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从2013年8月16日起,本公司通过包商银行开办旗下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下限均为100元。 二、从2013年8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包商银行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也可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交易。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包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包商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包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6016(内蒙、北京), 967210(深圳、宁波), 65558555(成都) 网址:www.bs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