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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2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01.22 万元,营业利润 5,067.8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69.54 万元,分别同比减少了70.83 %、86.61 %和 84.82%。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结算项目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仍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在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70万平方米;2013年1-6月份完成合同销售金额113617.93万元,合同销售面积5.88万平方米,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 38.10%、45.40%。 1)、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长:管大源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1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8月14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管大源先生、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程捷先生、李旭华先生、陈贵樟先生、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杨贵鹏先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管大源、沈志军、程捷、李旭华、陈贵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孔令智、陶久华、张生久、杨贵鹏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上述报告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3年4月16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聘期一年。 由于万福生科事件,中国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并拟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因此,公司拟不再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拟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3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拟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30分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2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3年8月14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分别是:鲁永明先生、刘晓宇先生、钱嘉清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鲁永明、刘晓宇、钱嘉清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1-6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2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3年4月16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聘期一年。 由于万福生科事件,中国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并拟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因此,公司拟不再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拟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3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拟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介绍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月,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范围包括审计、会计、咨询等,服务对象包括境内外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相关审计业务等多项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2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3、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3年8月30日8时至16时;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北路777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北路777号 邮政编码: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865182 联系传真:0571-82865050 联 系 人:高暕俊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6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2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新项目主要集中于四季度交付,故预计2013年1-9月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累计净利润下降65%-85%。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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