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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7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统一集中招标采购模式进一步深入推广,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思路,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围绕经营目标,坚持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开展工作,以提升经营效益为目标,努力提高市场把握能力与应变能力,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3.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加强研发创新,重视技术人才引进,研发完成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规范要求的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并开展一二次智能电力设备的技术研发;同时加强工艺创新,通过大量使用工装、自动测试设备,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制造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企业文化咨询,清晰公司的价值倡导,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与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公司的凝聚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团队。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为南京思立科电子有限公司,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南京维智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南京思立科电子有限公司增资140万元获取70%的股权,将南京思立科电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13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登载于2013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霞女士召集和主持,经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80元,共募集资金709,80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人民币32,44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77,358,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76490188000298615)内。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登记费等发行上市费用7,962,000.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396,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1)00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49,905,398.2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2月25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告披露。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1年12月7日,因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更换了保荐机构,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方共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详情见公司公告2011-035)。 三、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电能信息采集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1,126.00万元,上半年度投入资金731.59万元,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资金16,970.30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项目应于2012年10月31日交付使用,现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要求并投入使用。目前实际投入资金16,970.30万元,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的差异4,155.70万元,主要是部份工程款项需要在审计决算后支付,以及预计出现部分结余。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至上半年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1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2年1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1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2月24日划款1亿元,2012年3月23日划款6000万元,公司分两次完成了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划款工作。 (五)用超募资金竞买资产情况 2013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参与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作为公司研发中心基地使用。?公司于2013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竞拍取得资产的公告》,并于2013年1月9日使用超募资金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支付了96,900,000.00元,其中96,000,000.00元是用于支付购买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房产、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900,000.00元用于支付其发生的拍卖佣金。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3年3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2013年第八期产品6,于2013年6月25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72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2013年统发第一期产品三。 (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9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联电子”)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能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授权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6)本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投资理财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七、保荐机构意见 1、新联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的产品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新联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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