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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3年上半年,国际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经济仍将处于深度结构调整之中,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宏观环境,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着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凭借着公司长期以来积累的品牌、技术、优质服务等综合优势,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把握市场机遇、积极迎接挑战,提升管理水平,扎实、有效的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部分附加值高的产品受到波及,导致同比净利润下滑,但是由于二季度汽车刹车片销售增长速度较快,使得公司净利润环比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90.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营业利润1932.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7.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23%。 (2)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3)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己于2013年7月11日实施完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因2012年12月完成对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的收购,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已便于对比。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2-02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现场召开时间: 2013年8月2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27日-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15:00至2013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茂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9人,代表股份数152,034,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3628%。。 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0名,代表股份数143,280,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635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2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754,49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273%。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42,644,8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9%;13,2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3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1、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42,644,8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9%;13,2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3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42,644,8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9%;13,2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3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42,644,80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89%;13,2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31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106,818,73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6%;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0%,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 (三)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106,818,73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6%;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0%,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 (四)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第二大股东认购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106,818,73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6%;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0%,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4%。 (五)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87,847,5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9%;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97%,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4%。 (六)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42,631,5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06%;8,550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0%,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103%。 (七)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152,021,48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13%;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6%,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1%。 (八)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152,021,48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13%;85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6%,4,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1%。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夏建丽、蔡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3-02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独立董事巴震先生因公事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肖加余先生代其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易茂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3-02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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