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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2013-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8月5日开市时起停牌。201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19日、26日分别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原预计于2013年9月3日复牌,但由于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做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9月3日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3年10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0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初步确定并予以披露后恢复交易。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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