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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22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复苏,国内经济转型预期明确,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提高增长质量已成为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明确方向。 基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经营层的经营智慧能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与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面临的实际经营情况,切实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形势,在国际经济整体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之下,公司围绕本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公司管理层通过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强化内部管控措施,不断加大成本管控、技术创新等技改力度,为公司稳健发展打好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提高增长质量的发展方向,着力提高主营业务产品的产销量及毛利率,通过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预期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但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导致产品售价下降,致使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34%。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尤其是原材料采购价格及生产制造成本控制,使公司产品毛利率呈现较好的水平,主导产品钢绞线及PC钢绞线均呈现一定增幅,致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呈现一定增长。 2、稳定内外贸两个市场的发展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延续上年的市场开拓基础上继续稳定实行内外贸两个市场同步稳健发展,两个市场均呈现同步稳定发展的态势。 3、稳定研发投入,为公司的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利用公司省级工程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平台,招收博士后进站,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同完成了多项新产品试制和工艺技术改进。报告期内,公司前期申请的4项发明专利,现均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也提交了相关专利的申报文件,现正在受理中。 4、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关键控制点监督,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有效控制了生产经营风险。通过公司管理层的努力,公司生产经营运行良好,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冀鲁 201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2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2.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400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把余款593,600,000.00元,已于2010年1月2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01658608053004877。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11,949,323.14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850,676.86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040号《验资报告》对资本到位进行了验证。 根据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文)的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据此,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5,544,746.00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笔资金作为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4月20日转入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湖东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账号为34001658608053004877。所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586,395,422.86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3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因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于2013年4月份之前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因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2.6万吨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项目在公司分公司——广海分公司未开工建设实施的部分(占项目总建设工程的三分之二)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011年2月25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隆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3-24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集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九点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1日(周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3年9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五、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20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刘冀鲁、吴翠华、赵颖坤、唐成宽、陈炬、胡卫红、戴新民、方伦赞、赵增祺均参与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3年半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7,830,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457,695.00元,剩余31,844,789.5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关于召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3-21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戴卫星、袁福祥、马作民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3年半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7,830,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457,695.00元,剩余31,844,789.5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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