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复苏疲软,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在年初提出了“专注主业,强化实业;营造环境,创新发展”的企业主题;公司2013年度的工作思路是:强化和优化茧、丝、绸、服装的运行机制,提高市场应变能力;切实加快落实品牌发展新举措,增强品牌影响力;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改革用人和分配机制,提高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持续增长,但受国际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客户压价现象普遍,产品盈利空间受到一定挤压;公司的客户群体基本稳定并在调整中不断发展。内销品牌工作按计划实施,组织构架日益完善,销售渠道逐步建立,双品牌的战略布局已经形成。多元化项目开展顺利,成效显著,并逐步产生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1,844.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5%,主要是服装销售的增长;实现净利润4,272.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998.92万元,同比减少256.22万元,减少6.02%。营业成本73,966.17万元,同比增加9.81%;销售费用5,360.27万元,同比增加6.45%,主要是品牌推广相关费用、职工薪酬的增加;管理费用7,644.66万元,同比增加13.00%,主要是职工薪酬、研发支出的增加;财务费用949.47万元,同比增加914.46万元,增长幅度2,612.34%,主要是汇兑损失和银行利息支出增加。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4.24万元,同比下降488.04%,主要是购造商品支付现金同比增加较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1.20万元,同比增加87.58%,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同比减少和上年存定存而本年支取定存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97.26万元,同比增加284.04%,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国建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26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0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共募集资金73,700万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及保荐费2,8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70,889万元。募集资金于2010年5月4日到账,再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共计1,6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9,22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5,118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7,962,745.41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股票发行费用金额确认为人民币8,727,254.59元,募集资金净额确认为700,162,745.41元。公司已于2011 年03月17日按调整发行费用的7,962,745.41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注1:2011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已包括重新确认发行费用后,从自有资金转回的7,962,745.41元。 注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起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12月22日,公司归还1,000万元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 年4月1日,公司将剩余的6,000万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资管理制度)。募资管理制度业经2010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0年8月15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资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0年5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33001638047059123123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账号为19-320101040089905 3、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账号为7333010182200095001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为1204060029000007779 公司于2010年6月公告,明确将募投项目“真丝宽幅面料及特种绣花装饰绸技改项目”投资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市特欣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欣织造)。特欣织造于2010年8月25日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特欣织造于2010年8月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帐号为19-32010104009071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19320101040089905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12年8月16日销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1204060029000007779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12年8月16日销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19-320101040090713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12年8月30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高档横机针织服装项目”(即年产110 万件高档丝针织服装项目)和“真丝宽幅面料及绣花装饰绸项目”已于2011年9月完工,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7,704.91万元。 2012年3月24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议案,经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保荐机构出具同意的意见,将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7,704.91万元补充募投项目“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流动资金。2012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完工募投项目专户利息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议案,将两个已完工募投项目专户利息资金578.65万元(以实际结转日为准)随原有结余资金一起转入“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用于补充项目流动资金。 2012年8月16日,公司将已完工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合计82,804,115.90 元转入“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已完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发行A股,超募资金为35,118万元,经重新确认发行费用,从自有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7,962,745.41元后,实际超募资金为359,142,745.41元。 2010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19,102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用6,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两项使用实施后,公司尚有剩余超募资金100,122,745.41元。 2011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与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嘉欣新时代苗木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后工商登记名称为“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公司股权比例为70%,出资金额10500万元。其中:以剩余的超募资金出资100,122,745.41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2011年实际已使用超募资金完成对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的第一期投资,金额为5880万元。 2012年2月7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完成对“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的第二期投资,出资金额为2520万元。 2012年5月17日,公司与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订立“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600万元购买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5%的股权。至此公司占浙江嘉欣苗木成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2012年5月2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完成对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的第三期投资,出资金额为1125万元。 截止2013年06月30日,公司对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1125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出资100,122,745.41元,以自有资金出资12,377,254.59 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详见二(二)。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3年06月30日,公司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真丝宽幅面料及绣花装饰绸技改项目”的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地点原计划为浙江嘉欣丝绸工业园二期21号厂房南侧地块,现实施地点变更为特欣织造现有厂房。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注2:“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系由原“高档真丝梭织服装技术改造项目”变更而来。“真丝梭织服装项目”募投项目在2007年制定,随着国际市场不稳定、国内劳动力成本提高、人民币升值预期等,该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预期大大减少。为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要求公司加快开拓内销市场的步伐。公司2010年12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档真丝梭织服装技术改造”募投项目的议案》,募投项目“高档真丝梭织服装技术改造”变更为“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将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6050万变更投向,全部用于内销品牌服装的生产和销售。 注3:2012年3月24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同意的意见,将“真丝宽幅面料及特种绣花装饰绸技改项目”和“年产110 万件高档丝针织服装项目”两个已完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补充募投项目“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流动资金。 2012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完工募投项目专户利息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两个已经完工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以及募投项目专户利息资金转入“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用于补充项目流动资金。 2012年8月16日,公司将上述两个已完工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合计82,804,115.90元转入“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故“真丝宽幅面料及特种绣花装饰绸技改项目”和“年产110 万件高档丝针织服装项目以及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调整了投资总额。同时,由于结余募集项目专户利息同时转入“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也发生调整。 注4、“对外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项下列示的为公司向“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1,250.00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出资的10,012.27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3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2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主持,会议在公司监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出具的《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2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嘉欣丝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会议在公司董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