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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3-029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8日(周三)上午10: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67,066,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烟台万润: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066,8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万润: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烟台万润: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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