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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联关系说明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3-5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点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

  3.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 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

  5.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久旭、姚家元、唐文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3-5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加及时、客观地反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供暖收入的月份结转比例进行变更,该事项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拟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事项:变更供暖收入的确认进度。

  3、变更前采用的收入确认进度的方法为: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核算期。公司供暖收入的确认进度为本年发生的下个采暖期的成本(11月、12月)计入本年成本,同时按成本数结转11月、12月收入,余下部分在次年1至10月结转计入收入。

  4、变更后采用的收入确认进度方法为: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核算期。公司供暖收入的月份结转比例为将采暖期实现的供暖收入在采暖期间(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平均结转。

  5、变更原因:为更加及时、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结公司相关业务经验,增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可比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自2013年11月1日起变更供暖收入的确认进度。调整范围为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供暖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安排及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行业特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及时、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上述变更事项未涉及会计确认原则(本公司的供暖收入确认原则未变)、计量基础、列报项目的变化,仅是根据目前客观情况的变化,为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对供暖收入的月份结转比例、确认供暖劳务收入进度的调整,因此上述变更事项属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即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采暖期实现的供暖收入在采暖期间(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平均结转,每年4月至10月无供暖收入结转,可能会出现公司在每年4月至10月期间累计供暖利润减少或负值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13年利润总额5500-7500万元,具体数据将以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940.84万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影响已超过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充分了解和讨论,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及时、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合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3-5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主业(采暖期供热)日常经营用煤需求、节约购置成本,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煤炭经销商采购生产所用煤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公司于2013年8—9月委托具有国际招标甲级、工程招标甲级、政府采购甲级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甲级资质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代理组织实施煤炭采购招标工作,其按照法定程序,先后组织了招标公告、投标登记、开标等工作。

  2013年9月24日14:00时,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召开了二次公开开标、评标会议,对招标存有异议的宁电投资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见证了开标全过程。根据现场的初步统计结果(煤炭招标标的分7包每包5万吨),01—04包阜新市阜丰煤矿的报价最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集团煤炭公司”)排在第二位;05—06包集团煤炭公司的报价最低;07包内蒙古集通铁路神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报价最低。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阜新市阜丰煤矿等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其中阜新市阜丰煤矿中的投标文件未清晰显示出2013年已年检的证明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未通过初步审查,其余5家投标人均满足审查要求顺利通过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评审原则”,最终推荐各包候选人,按规定公示3日,并于2013年9月30日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结果如下(公示期为1日,现公示期已满):

  01包:二类烟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537.90元/吨

  中标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02包:二类烟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507.90元/吨

  中标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03包:二类烟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579.90元/吨

  中标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04包:二类烟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579.90元/吨

  中标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05包:二类烟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646.90元/吨

  中标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06包:二类烟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646.90元/吨

  中标人: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07包:褐煤 数量:5万吨 投标单价:315.00元/吨

  中标人:内蒙古集通铁路神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招标,关联方集团煤炭公司中得标的二类烟煤为30万吨,涉及金额总计为17497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04%。上述集团煤炭公司中标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对本交易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11月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住所:新民市兴隆镇五十家子村;企业性质:有限责任(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朋业;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元;主营业务:煤炭批发;成立时间:2011年7月21日;股东: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2、关联关系说明

  ■

  该关联人和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集团煤炭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1日,2012年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7,603.36万元,净资产为10,702.14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9,311.48万元,净利润为502.35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集团煤炭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及客户满意度良好,内部管理在不断提升和完善,煤炭购销渠道能够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2、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关联交易批准后与关联方签订《煤炭采购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煤炭供应(品种、热值、数量、价格、交货地点)

标段品种热值(千卡/千克)数量(万吨)单价 (元/吨)金额(万元)交货地点
01包二类烟煤44005537.92689.5棋盘山热源
02包二类烟煤44005507.92539.5滑翔一热源、滑翔二热源、郭家热源
03、04包二类烟煤480010579.95799.0滑翔一热源、滑翔二热源、郭家热源
05、06包二类烟煤510010646.96469.0沈东热源、泉源一热源、泉源二热源、五里河热源
合计3017497.0

  (2)计量办法与结算依据:

  检斤: 汽车运输到上述热源厂内,运煤货车长度不得超过16米,以甲方的汽车衡所检定的重量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随时让沈阳市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汽车衡的计量精度和准确度,检测费用由检测结果与双方差值大的一方承担。

  检质:货物到场后抽样化验,每500吨取一个样(必要时可以多取),由双方共同取样,分A、B、C袋密封,A袋送甲方能源监检中心检测,5日内出检测结果并通知乙方;B袋由乙方自行检验;C袋加标记后封存在甲方指定地点。检测结果出来,以传真、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结果3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将视为认可甲方的检测结果,以此结果作为结算依据,C袋样品将不再保留,如乙方对甲方的检验数据有异议,可以将封存的C袋送到双方公认的第三方正规检验机构检测,并以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检测费用由检测结果与双方差值大的一方承担。所检煤炭热值加权平均值高于该品种煤炭的低位发热值,按该品种煤炭的中标价结算;若加权平均值热值在规定热值下限0-150千卡/千克,按该品种煤炭的实际检定热值等比例核减结算;若加权平均热值低于规定热值下限150-400千卡/千克,将按实际检验热值的一半价格核减结算;若加权平均热值低于规定热值下限400千卡/千克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品,不合格煤炭做退货处理,五日内运走不合格煤炭,运费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交纳场地占用费,如乙方没在规定时间内运走不合格煤炭,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3)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汽车运到甲方热源厂,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在中标单价中)。

  (4)违约的处罚标准与方法: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情,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货款,每逾期一天,按延期付货金额的0.1%偿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的,乙方可以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乙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每逾期一天,按延期付货量金额的0.1%偿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乙方出现严重供货质量问题或影响甲方正常供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返还履约保证金。

  (5)结算方式及期限:

  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到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底结算一次,下月5个工作日内付款,若当月供煤不足1万吨可在下月一并结算。按所开具发票金额的80%付款;合同约定内最后一批煤炭到货并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退回,余款在2014年3月31日前全部结清 。支付方式为:30%电汇或支票,70%银行承兑汇票。

  (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按投标价格最低的评审原则形成,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其实施将保障公司冬季供暖的用煤需求和供暖运行的安全平稳。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集团煤炭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8263.69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惠天热电公司为保证主业冬季供暖安全平稳运行和供暖质量,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并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程序,以投标价格最低的评审原则择优选择供货商,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煤炭采购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3-5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14:30

  6、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5:00至2013年11月20日15:00。

  7、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审议《关于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 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9日期间上午9点至下午4点(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投融资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惠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15:00 ,结束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 真:024-22939480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附件一: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具体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其前栏内划“√”。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0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02关于煤炭公开招标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二: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序号股东姓名股东帐户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持股数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
姓名联系方式
           
           
           
           
           
           

  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3-5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3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11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沈尔滨主持。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1月1日

  附件: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惠天热电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供暖收入的确认进度进行变更。由变更前“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核算期。公司供暖收入的确认进度为本年发生的下个采暖期的成本(11月、12月)计入本年成本,同时按成本数结转11月、12月收入,余下部分在次年1至10月结转计入收入。”变更为“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核算期。公司供暖收入的月份结转比例为将采暖期实现的供暖收入在采暖期间(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平均结转”针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惠天热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及时、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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