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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 ST太光 公告编号:2013-054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3608室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长宋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ST太光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 号联合广场A 座3608 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 号联合广场A 座3608室公司董秘办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 座3608 室 邮 编:518033 联系电话:0755-82910290 传 真:0755-82910304 联 系 人:舒晓玲 曾昭静 电子邮箱:sznivs@163.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3年11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2013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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