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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304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缓解自身流动资金紧张问题,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拟向公司关联自然人吴宗泽先生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鉴于吴宗泽先生是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8,74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吴宗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宗泽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吴宗泽,持有本公司股份8,74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人民币1,000万元; 2、具体内容:公司向股东吴宗泽先生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3、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4、借款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将遵循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保障公司的经营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紧张。本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自然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该笔借款及支付工资外,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自然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保障公司的经营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紧张。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 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3-05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3 年11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时00分 二.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一)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四.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 2013年11月12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和方式 1、登记时间:2013 年11月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细资料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21017; 传真号码:0579-89186677。 九.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吴宗泽; 2、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授权委托书和回执见附件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月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题为:《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 附件(二):回执 回 执 截止2013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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