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303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在昆明滇池高尔夫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董事长委托董事蔡晓波出席,董事谢晓峰委托董事长和献中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和献中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原文为:“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董事会秘书1人。” 修改为:“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董事会秘书1人。”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原文为:“第三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董事会秘书1人。” 修改为:“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董事会秘书1人。”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经广泛征询意见,本届董事会提名魏勇先生、邓志民先生、杨桂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献中先生、姚斌先生、和程红先生、谢晓峰先生、陈方先生、刘晓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再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魏勇先生、邓志民先生、杨桂华女士、和献中先生、姚斌先生、和程红先生、谢晓峰先生、陈方先生、刘晓华先生,其中,魏勇先生、邓志民先生、杨桂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和献中,男,1961年生,中国科学院人文地理学冰川旅游开发专业博士学历,中国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牦牛坪旅游索道有限公司、云南睿龙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和献中先生1979年参加工作,历任迪庆州州委、丽江市委机要秘书、丽江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4,32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献中先生本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斌,男,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1995年7月-2004年2月在云南省财政厅工作;2004年4月-2005年12月任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主任科员;2005年12月-2009年6月,任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和财务监督处副处长;2008年6月-2008年12月任云南东源煤电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挂职);2009年6月-2011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11年8月-2013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酒店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7月起至今,任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8,7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3.4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姚斌先生本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方,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籍。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云南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协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明滇池高尔夫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杰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港机械有限公司董事、YMC HOLDINGS (USA)INC. CHAIRMAN。陈方先生1988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历任云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云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派驻缅甸环球公司总经理、云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云南协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5%,通过持有联合外经50%的股权与云南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控制本公司1.62%的股权;陈方通过持有云南协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力公司”)86%的股权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本公司1.67%的股权。陈方先生本人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华,男,1970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国籍。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晓华先生历任丽江公安局干警、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办主任、丽江玉龙雪山旅游滑雪场副总经理、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区旅游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和程红,男,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籍。现任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本公司董事。和程红先生1996年至2005年在丽江白鹿旅行社工作,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2005年至今在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参与筹建大型实景演出印象旅游项目,任营销部经理、运营保障部经理。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360,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8%,与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控制。和程红先生本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晓峰,男,1969年生,大专学历,中国籍。现任本公司董事、丽江摩西风情园有限公司董事长、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晓峰先生1991年毕业于云南省财经学校,历任丽江地区审计事务所审计员、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区旅游开发总公司财务审计科科长、丽江博识乐旅游产品开发公司总经理。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丽江摩西风情园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829,4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74%,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4,32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谢晓峰先生本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魏勇,男,1969年生,本科学历,中国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魏勇先生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昆钢冶金机械厂财务会计;昆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魏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志民,男,1962年生,本科学历,中国籍。现任云南云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志民先生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电子设备厂(南天信息集团)软件开发员;昆明宏达集团总裁助理;昆明博闻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邓志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桂华,女,1957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籍。现就职于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杨桂华女士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建设公社建设大队知青农场副场长、云南大学生态研究所助教、讲师、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0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杨桂华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303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在昆明滇池高尔夫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监事田薏琳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灿军主持。会议经过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本届监事会提名王倩女士、张大鹏先生、和社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丽江旅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一、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倩,女,197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参加工作,2005年7月-2007年9月在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2007年9月-2011年4月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2011年4月-2013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3年7月起至今,任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8,7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3.49%,王倩女士本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大鹏,男,1973年生,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籍。现任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大鹏先生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员、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总公司项目建设处经理、丽江瑞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4,32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张大鹏先生本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和社军,男,1970年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国籍。现任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和社军先生1993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云南林业工程总公司财务科会计;云南森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360,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8%,与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控制。和社军先生本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 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303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魏勇 邓志民 杨桂华 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27___次, 未出席 _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303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三)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1.1 对以下非独立董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1.1.1 选举和献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姚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陈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刘晓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谢晓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和程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 对以下独立董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1.2.1 选举杨桂华女士为独立董事; 1.2.2 选举邓志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3 选举魏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监事的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对以下监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2.1 关于选举王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和社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张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11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转台东侧丽江玉龙旅游大楼 邮政编码: 674100 联系人:孙阳泽、王岚 电话:0871-63160890、0888-5306320 传真:0888-5306333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王岚;联系电话:0888-530632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