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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3-047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3年9月1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并于2013年9月2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3年9月24日开市起实行重大资产重组特别停牌。201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10月14日、10月2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于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资产较多、程序较复杂,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各中介机构仍在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并可形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时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初步确定并予以披露后恢复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32 证券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3-047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GMP证书相关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CN20130313 企业名称: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区块兴业路6号 认证范围:小容量注射剂(激素类,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 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4日 发证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上述《药品GMP证书》的获得,说明公司上述认证范围内的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符合2010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可正式投入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8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披露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15日开市起连续停牌。 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目前,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审计、评估机构等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该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方案论证,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3-04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许敏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万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2-059)。2013年11月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许敏田先生通知,获悉其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1,200万股股份,于2013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013年11月1日,许敏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万股再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签署了质押合同(编号:LJZXT[2013]-D-QT字第6号-04)。同日,许敏田先生再次质押的1,200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股权解除质押之日止。 许敏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142,862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 。截至本公告日,许敏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5% 。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3年5月17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5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00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35%,成交的最高价为59.07元/股,最低价为42.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4,336,246.20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即到2014年5月16日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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