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11月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发布了《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发售日期为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8日,基金代码(A类000355,C类000356,请投资人留意。)

一、根据上述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的发售结束日期为2013年11月8日,即2013年11月8日仍然接受认购申请,投资人须于各销售机构约定的认购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2013年11月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二、根据发售情况对参与本基金认购的销售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5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丰元基金与

南方聚利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丰元”)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南方聚利”)的代销机构。

从2013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南方丰元与南方聚利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或咨询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现金与南方广利基金

增加天津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天津银行将自2013年11月5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南方现金与南方广利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是否代销定投

下限

转换

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202105南方广利回报债券A100元开通参加
202106南方广利回报债券B100元不开通不参加
202107南方广利回报债券C100元开通不参加
202301南方现金增利货币A100元开通不参加
202302南方现金增利货币B不开通开通不参加

自2013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津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自2013年11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网点柜面渠道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天津银行网上银行渠道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可与天津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天津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天津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4、 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天津银行。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天津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天津银行客服电话:4006-960296

天津银行网站: www.bank-of-tianjin.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十八届三中全会热点前瞻系列(三)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专 题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手游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