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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玉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聘请担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因人员变动、业务量增加无法保证本公司的审计时间安排和审计质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420,000.00元),公司另负担审计人员的食宿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2012年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排名中居前十位。现有从业人员3200多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近1000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6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担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为公司年报审计等事项提供了大量审计服务,公司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大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林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李林琳女士的提名,并发表独立意见: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见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2项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候选人员简历 候选人员简历 李林琳女士,1984年11月出生,2007年12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2010年初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10年1月至2月在悉尼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实习;2010年3月至7月在澳大利亚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实习;2012年6月毕业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产业经济学硕士。2013年5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李林琳女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68%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7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3-026)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交割单等凭证原件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交割单等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需持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9日全天(星期二)、11月20日开会前半个小时(星期三)。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6楼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518034)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托人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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