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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6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更正公告 2013-1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6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登载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5),由于工作疏忽,对质押股份数量和质押期限的描述披露有误,现将公告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公告原文: 1、郭现生先生于2013年11月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为2年,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郭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5,42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29%,本次质押的 9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截止本公告日,郭现生先生累计质押142,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3%。 现更正为: 1、郭现生先生于2013年11月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1月5日,到期购回日为2014年11月5日,购回期限为365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郭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5,42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9%,本次质押的3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截止本公告日,郭现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89,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 由于本次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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