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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生化 公告编号:2013-058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新版药品GMP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制药”)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SD20130131;认证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均含中药前处理、提取);有效期至2018年11月4日。 大洋制药本次GMP认证是按照国家 2010 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实施。新版GMP 证书的获得说明大洋制药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有助于公司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的提高,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和促进市场拓展。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生化 公告编号:2013-057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2月19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2013年11月20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同时须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3年11月20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星华 刘晓杰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6371119 联系传真:0535-6371119 联系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6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生化 公告编号:2013-056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3年12月19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拟选非独立董事的组成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拟选独立董事的组成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11月2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所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式样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白星华 刘晓杰 2、联系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证券部 3、邮政编码:264006 4、联系电话:0535-6371119 5、联系传真:0535-6371119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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