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3-040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受让概述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3年11月4日与淮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淮北市签定《股份(股票)转让合同》。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426710股份,转让价格按2013年安徽省股权交易所公布的徽商银行市场成交均价为依据,即每股人民币3元,共计人名币28280130元。日前公司已办妥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淮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地址:淮海路62号,邮编:235000,法定代表人:任启峰,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5日,营业执照号:340600000014066。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 3、注册资本:817,482万元 4、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8日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股份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主体 转让方(甲方):淮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甲方所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426710股股份 3、转让价格 每股人民币3元 4、付款期限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与北京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12时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转让款项。 5、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办理转让手续后,甲方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受让股份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淮北市引进的战略合作者,自2007年收购重组飞亚股份以来,为淮北市纺织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次受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兑现招商引资奖励。 本次受让后,公司持有徽商银行股份合计23176460股,平均成本为每股人民币1.65元。徽商银行上市后,公司将面临股票市场波动带来的投资损益。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