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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4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如下: 2012年1月16日,日发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限售股17,730,000股(因公司2012年及2013年分别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部分股份转增完毕后为39,89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7%)质押给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4日解除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日发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9,797,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日发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8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48%。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50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未及时通知公司关于其股权解除质押手续事项,及公司工作人员疏忽,致上述资料中的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数量及余兴焕持股数量出现了填报错误,现更正如下: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第4页,“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更正前:
更正后:
以上更正不影响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业绩,更正后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3年11月12日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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