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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 年11 月12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提供担保,担保期限预计不超过15年。公司将在担保合同生效后每三年履行一次重新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因青海蓓翔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青海蓓翔其他股东熊元福先生按其持有青海蓓翔的20%的股权比例为爱康科技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股权转让及增资结束后,青海蓓翔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股权比例出资额 (人民币)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80%24000万元
熊元福20%6000万元
合计100%30000万元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 739,702,330.63元、净资产205,712,811.64元、负债总计533,989,518.99元,资产负债率为72.19%;2012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9,269,375.27元、营业外收入24,725,980.77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375,086.82元。

截止2013年9月30日青海蓓翔总资产958,907,288.99 元、净资产325,892,731.13 元、负债总计633,014,557.86 元;资产负债率为66.01%;2013年1-9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15,141,566.92元、营业外收入35,583,229.36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274,079.65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预计不超过15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2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724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51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30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293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8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4.7%。若包含本次担保且本次担保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6.52%。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13年11月4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青海蓓翔所经营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5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议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3 年11月26日—27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35060850 ;传真:0512-35060943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 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扣除项目未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755.3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116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1,349,325.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758,650,674.66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8月8日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763124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2011年09月06日公司连同子公司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承诺所开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套太阳能电池边框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额累计投入(含利息)项目尾款募集资金节余(含利息)
年产550万套太阳能电池边框扩建项目17,93018,004.2600
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18,660.813,085.521283.94527.3
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10,704.810,512.170228.04
超募资金    
归还银行贷款9,0009,000 0
补充流动资金19,569.4719,569.47 0
合计75865.0770171.421283.94755.34

注:累计投入超过承诺投资额的部分为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原计划采购四条JSW进口生产线,实际采购两条进口线,随着国产EVA生产设备技术的提升,成本的下降,该项目采购了国产线予以替代,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2013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4755.3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董事会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承诺如下: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755.3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履行了正当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已完成“年产550万套太阳能电池边框扩建项目”、“ 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 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的实施,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节余4,755.3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爱康科技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爱康科技实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13年 4 月22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康”)向商业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苏州盛康为本公司供应商,无关联关系。

近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其已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受让苏州盛康原股东26.7354%的股权,并于2013年11月1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苏州盛康37.4845%的股权,合并为苏州盛康第一大股东。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规定,苏州盛康成为本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方苏州盛康的经营情况,在涉及苏州盛康的后续交易或重大事项决策时,督促控股股东回避表决。

二、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270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724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151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30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293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8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4.7%,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3年11月12日上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履行了正当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 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3年11月12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实施20MW(四期)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为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青海蓓翔的正常运营,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预计不超过15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尾款支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尾款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年产2220万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扩建项目扣除项目未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755.3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康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3-6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尾款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 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尾款支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1、根据尾款所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

2、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尾款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尾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尾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爱康科技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爱康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爱康科技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爱康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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