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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3-03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在上饶经开区燃气经营权存在争议的进一步公告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2013-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7月21日披露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在上饶经开区燃气经营权发生争议的公告》中,公告了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在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 “上饶经开区”)燃气经营权发生争议的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情况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上饶燃气在上饶经开区拥有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法律依据 2007年1月,上饶市人民政府授权上饶市城市管理局与上饶燃气签订了《上饶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上饶燃气或其指定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享有独家从事城镇燃气经营服务的权利,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2007年1月1日—2036年12月31日止)。业务范围为:“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城市燃气设施、汽车加气站,以管道等输送形式独家向居民、商业及工业等用户供应的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上饶市中心城区规划行政管辖区域,如果该行政管辖区域扩大,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随之扩大;在本协议已约定的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之外增加的区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可以相应拓展。” 依据《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20号《第十一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上饶经开区(包括旭日片区、三江片区、凤凰片区)位于上饶市2005-2020城市总体规划显示的中心城区红线范围内,规划面积为14.8平方公里。 2013年3月2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上饶燃气颁发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区域明确界定为上饶市中心城区规划行政管辖区域(以2005-2020年总规红线为准)。 上述相关政府文件及实际经营情况显示,上饶燃气的特许经营范围包括上饶经开区。 二、争议发生的原因 2012年,上饶经开区管委会多次在江西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将辖区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公告。公司发现此行为后,多次与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交涉,重申上饶经开区为上饶燃气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不同意其进行招标。2012年9月,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仍与第三方签订了关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天然气的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第三方在上饶经开区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并向该第三方颁发了特许经营权证书。 由于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与第三方签署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使得上饶燃气和第三方在上饶经开区的燃气经营地域范围产生了重叠,据此公司与之产生了争议。 三、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进展 针对上述争议,上饶燃气已多次向上饶市政府、上饶经开区管委会、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反映相关情况,通过多种形式主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于2012年8月18日向上饶市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维护我公司管道燃气在开发区经营权的情况报告》,要求依法解决上饶经开区内燃气特许经营权争议问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该问题正在处理中,尚未有明确的结果。 四、争议对子公司燃气经营业务的影响 上饶燃气在上饶经开区的经营情况如下:
自争议发生以来,上饶燃气持续对上饶经开区内用户进行供气和开展燃气配套安装业务。2010年、2011年、2012年及2013年1-9月,上饶燃气在上饶经开区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其销售总额的4.68%、5.24%、3.86%和5.63%。 目前,上饶燃气在争议区域销售收入占其销售总额比重较小,上述争议事项未对上饶燃气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本公司仍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公司权益,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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