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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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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5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易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易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已接受其辞职申请,辞职申请自2013年11月14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易国华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工作。公司对易国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5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4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公司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5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4日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与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北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恒博瑞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8,732,974.26元(捌佰柒拾叁万贰仟玖佰柒拾肆元贰角陆分)收购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南京北洋成为中恒博瑞的全资子公司。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3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3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5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黄伟华(身份证号码:32040419680806****)和殷章海(身份证号码:61010419671117****),交易标的为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北洋”)100%股权,本次交易,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电气”)之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以现金人民币8,732,974.26万元收购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中恒博瑞持有南京北洋100%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黄伟华,女,身份证号:32040419680806****

殷章海,男,身份证号:61010419671117****

2、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以及中恒博瑞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北洋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2月28日

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20号翠屏国际广场9幢601室

注册资本:66.6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章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无;一般经营:电力系统规划咨询与研究;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咨询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五金机电、电子计算机、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销售

2、 南京北洋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变更前变更后
黄伟华92%0%
殷章海8%0%
中恒博瑞0%100%
合计100%100%

3、 主要财务数据

南京北洋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报表日期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2年度4,677,337.084,614,838.654,583,200.00414,200.96287,420.96
2013年7月31日3,035,877.453,025,518.062,600,420.00-1,645,977.71-1,589,320.5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黄伟华、殷章海

受让方(乙方):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经谈判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总计为人民币8,732,974.26万元(大写:捌佰柒拾叁万贰仟玖佰柒拾肆元贰角陆分)。

3、 交易标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4、 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中恒博瑞同意于转让完成日起的15个日内,中恒博瑞向转让方分别支付转让价款的50%,剩余转让价款,转让方同意中恒博瑞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南京北洋2014年度财务情况予以审计并出具该年度审议报告之日起的30日内支付。

5、 款项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有利于中恒博瑞进一步拓展市场渠道,完善产品结构,扩大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2、 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中恒博瑞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股权转让协议书;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6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1年以来连续13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其业务精湛,认真负责,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继续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审计费用支出方面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更换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经过认真调查及筛选的基础上,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之前身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了公司201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审计机构。因此,提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审计服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具有A+H 股审计资格,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名列全国第三位,本土所第一位。服务的客户包括40余家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339家境内上市公司,多家H股、B股、S股上市公司,近300家金融机构,4000余家常年审计客户等。

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将公司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6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根据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订如下:

原第十三条:“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最终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以实际登记范围变更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6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10:0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5:00至2013年1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7.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时进行上述两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9日上午8:0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5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364中恒投票买入对应委托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364

(3)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委托价格(元)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4)输入买入数量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3699992.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5:00至2013年12月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6: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志云、宋钰锟

2、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3、传真号码:0571-86699755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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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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