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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25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在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9,38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9,380,1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莫高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9,380,1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 雷声、贺彦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2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在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宗文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国柱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3年修订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3年修订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3年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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