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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1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11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东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陈国梁先生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陈国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国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受陈国梁先生的辞职请求。陈国梁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陈国梁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陈国梁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总会计师魏绪秋先生、董事会秘书冯光明先生、副总经理贾长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魏绪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冯光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贾长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受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的辞职请求。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冯东青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岳祥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冯东青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支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岳祥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祥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岳祥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卫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增补岳祥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岳祥训先生简历 岳祥训先生,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润滑油经营管理部主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润滑油中心经理;中国石化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经理。现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拟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祥新先生简历 李祥新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总公司财务资产处副主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实物资产处(土地管理处)副处长;中国石化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副经理。现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卫华先生简历 刘卫华先生,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中心主管、支部书记;泰山石油城区片区经理;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支清先生简历 李支清先生,1966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历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事员、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1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11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王明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包信源先生辞职的议案; 接受包信源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的请求。 公司监事会于日前收到监事会主席包信源先生的辞职申请。包信源先生向监事会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因包信源先生的辞职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包信源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包信源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议增补贾天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到本届监事会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贾天勇先生简历 贾天勇先生,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枣庄石油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中国石化山东莱芜石油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石化山东莱芜石油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石化山东枣庄石油分公司经理。现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拟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1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陈国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国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并申请辞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受陈国梁先生的辞职请求。陈国梁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陈国梁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陈国梁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1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总会计师魏绪秋先生、董事会秘书冯光明先生、副总经理贾长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魏绪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冯光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贾长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受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的辞职请求。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魏绪秋先生、冯光明先生、贾长亭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18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正式聘任李支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支清先生长期从事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李支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李支清先生的任职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支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支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 电 话:0538-6269630 传 真:0538-8265450 电子信箱:tslizhq@sina.com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1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二)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10点,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情况 1、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披露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3年1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四)登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支清 联系电话:0538-6269630 联系传真:0538-8265450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 邮政编码;2710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期间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 附件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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