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11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3-038
债券代码:112018 债券简称:09津滨债TitlePh

2009年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2013-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09年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13年付息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25日。凡在2013年11月25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2013年11月2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将于2013年11月26日支付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1月25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年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09津滨债

  3、债券代码:112018

  4、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

  6、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7.2%,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68个基点至7.88%,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0年起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9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为7.88%。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78.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0.92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兑息日和兑息到账日

  1、本次债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5日

  2、本次兑息日:2013年11月26日

  3、兑息到账日:2013年11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止2013年11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定标准参见本公告最前面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注: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机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2区B座

  联系人:于志丹、郝锴

  联系电话:022-66223226

  传 真:022-66223273

  邮政编码:300457

  2、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联 系 人:林森、许焕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传 真:010-66538566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22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传 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0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版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并购重组审核快车道解码
   第A008版:深 港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基 金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数 据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09年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