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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8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江玉明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914,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0,000.00元,公司另负担审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 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林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21,914,667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会议提案相关资料详见2013年11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利、谭艳辉 3、结论性意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3-04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 册 号:440108000079410 住 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研究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叶子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8日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5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19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控股")关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获悉因借款已归还银行,为此,三花控股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的本公司2,600万股股份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的本公司3,645万股股份,已分别于2013年11月13日和2013年11月1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三花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3,052,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2%,上述解除质押的6,24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上述股份质押解除后,三花控股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3-051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20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3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7%)通知,2012年10月31日、2012年5月14日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3%)、1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7%)分别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官园支行,现因质押期限已满,经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官园支行申请,分别于2013年11月5日、2013年11月14日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解押登记手续已分别于2013年11月5日、2013年11月1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0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3-046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中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2年6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详情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 受诉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日期:2012年5月30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 被告:宁波五洲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石矸街道横涨村(明州工业园区) 2、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银亿房产与五洲星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2)判令五洲星双倍向银亿房产返还履约定金人民币壹亿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银亿房产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6-5号],因涉嫌刑事案件,故本案需中止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中止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根据刑事优先的原则,在刑事案件未终结前,应中止本案的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将继续审理本案。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中止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基本无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6-5号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49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3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表决会议董事 6 人,采用传真方式表决 6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增选吕凤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增选吕凤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吕凤华先生:中国籍,汉族,67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吕凤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吕晓义先生为兄弟关系。吕凤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与相关方签订销售总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与相关方签订销售总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于201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选举秦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秦旻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江西中医学院药学系,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在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其中,2003年至2007年任企管部部长,2007年至2008年任质量管理部经理,2008年至今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监事。 秦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3-039 深圳燃气2013年度投资者开放日暨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燃气定于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举办2013年度投资者开放日暨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开放日暨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先座谈后参观的形式,座谈分为现场与网络同步进行。 二、现场活动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14楼第5会议室,网络平台为全景网(http://www.p5w.net),参观地点为LNG加气站、深圳市天然气调度中心及天然气高-次高压调压站。 三、投资者需报名参与此次活动(联系人:李佩铭,0755-83601139,15986784159),座谈名额不限,但因受参观地点限制,参观活动仅限30个名额,额满为止。网络远程参与活动不需报名。 四、出席本次投资者开放日暨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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