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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3-04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8,507,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6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388,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119,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962%。 (三)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巍律师、陈志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逐项审议,关联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票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4,305.99万元,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86元/股)的发行价格,对应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4,696.96万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4、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顺鑫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除顺鑫集团之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除顺鑫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5、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18元/股)的90%,即不低于11.86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6、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7、认购方式及锁定期: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顺鑫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8、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9、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74,305.99万元(含174,305.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10、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顺鑫集团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顺鑫集团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顺鑫集团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顺鑫集团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33,04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4%。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247,897,49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反对票25,6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票584,8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16日、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巍律师、陈志伟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0日 附: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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