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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3-034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3年11月20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左宁女士、独立董事李东先生、贾叙东先生、陈冬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贸易融资额度担保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高淳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11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3-035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 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 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贸易融资额度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高淳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2013年5月,公司出资设立了销售公司。2013年10月,销售公司开始正式运营,由于销售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在无贸易融资授信的前提下需以全额保证金方式开具进口信用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销售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高淳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销售公司3,0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届时销售公司可实现零保证金开证。本次担保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3、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聚氨酯组合聚醚、单体聚醚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7、截至2013年10月31日,销售公司总资产2,118.63万元,总负债118.16万元,净资产2,000.47万元。2013年1-10月,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70万元,净利润0.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前,销售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进口贸易向银行贸易融资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销售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业务发展,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销售公司提供贸易融资额度3,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8%,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进口贸易向银行贸易融资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8%。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方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3-036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郭秋宁、张兵兵、陈靖、黄欢、刘祖厚、岳平初等六位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800 股。公司总股本由54,397.3188万股减至54,383.2388万股;注册资本由54,397.3188万元人民币减至54,383.2388万元人民币。201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见临2013-033公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条款作了相应修订,并于2013年11月18日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3年11月20日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54,397.3188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4,383.2388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由54,397.3188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4,383.2388万元人民币。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月 2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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