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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2-05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租赁行业竞争力,推动珠海横琴新区作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拟与澳门南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美元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投资组建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述事宜已经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9月18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目前投资进展如下:2013年10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3年10月25日,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10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及珠海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发《税务登记证》。2013年11月20日,广州成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成鹏验字【2013】第C0489号验资报告。 一、批准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室-685。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出资51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51%;澳门南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出资比例25%;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0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24%。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3-07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谢安山因事委托独立董事石少侠代为表决。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敦化胜利街营业部、松原松江大街营业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撤销敦化胜利街营业部、松原松江大街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撤销上述两家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撤销营业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3-069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2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3年11月5日深中院裁定批准《深中华重整计划》。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待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股票的让渡、分配等事项后再申请复牌。 ●本公司2012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万元;201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2年10月24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2013年11月5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6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由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股票的让渡、分配等事项后再申请复牌。 另本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南面中华花园裙楼第二层、第三层将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举行公开拍卖,具体请见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11月6日在《深圳商报》A17版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公司将根据拍卖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等,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o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3-06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披露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7),现对该公告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一、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2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东华软件”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10月8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东华软件"(股票代码:002065)进行估值。 2013年11月21日"东华软件"复牌,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以及"东华软件"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东华软件"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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