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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3-046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上限为9,000万股,即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9,000万股。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9,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5,563万股(含45,563万股)。在前述发行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人民币4.1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1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分项审议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针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091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1月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二)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三)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四)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八)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定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3-047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通过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上限为9,000万股,即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9,000万股。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加上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之和不得超过9,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5,563万股(含45,563万股)。在前述发行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人民币4.1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1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分项审议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针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091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3-048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9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日 ●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是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在会议召开前 2 天进行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 4、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12月9日 13:00—13:30。 5、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娄欣、夏文超 3、联系电话:021-62376199 传真:021-62376089 4、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中心3楼L座 邮编:200336 六、具体行车路线(人民广场出发): 人民广场→沪闵高架→沪杭高速→G1501 郊环(新农方向)→塔汇出口下高速→塔闵路左转→塔闵路三新公路右转→公司会场。 人民广场→延安路高架(虹桥机场方向)→G25 高速→G1501 郊环(新农方向)→塔汇出口下高速→塔闵路左转→塔闵路三新公路右转→公司会场。 人民广场→沪闵高架→沪杭高速→石湖荡出口→石湖荡镇→塔闵路→塔闵路三新公路左转→公司会场。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方法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三、投票代码:738503;投票简称:华丽投票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99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以1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以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丽家族”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丽家族”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丽家族”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者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13 年12月2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华丽家族(600503)股票,现登记参加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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