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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11月25日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和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限制壹佰万元(含)以上申购 (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 转换转入申请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1月25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代销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做以下申购金额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下同)、转换转入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不超过100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申请。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获取相关信息。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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