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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4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13年11月15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依法起草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何伟、刘江、郭玉星、关琳、陈立福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疆新赛宏伟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应新疆市场需求,打造一个集展示、贸易、电子商务、信息交流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实现新疆高端农副产品走向全国搭建一个全新的商贸平台。公司拟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新疆新赛宏伟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最大限度地获取疆内的各项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发展实力,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发行对象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9募集资金投向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同意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4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13年11月15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庆帮先生主持。 一、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4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5日和2013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2月5日。截至 2013 年12月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 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12月8日至9日,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5:30-19:30 登记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68156、 2268189 传 真:0909—2268162 联 系 人:郭晓华、毛雪艳 邮 编:833400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逐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 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年12月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54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四、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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